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0-12-22 16:40:2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责任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安全责任书

施工安全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施工安全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 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2、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3、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4、 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5、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6、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 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 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 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 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 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 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 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 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1 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 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 3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 、安全考核 :

  3.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 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责任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旧办公楼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筑垃圾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由甲方筹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

  (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前必须给作业人员购买保险。

  三、其他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旧房屋拆除下

  来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和盖手印):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4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 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 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2)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3) 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4) 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达到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5) 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6) 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发电设备,严防火灾事故以及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

  7)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

  8)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二、 生活及休息安全相关

  1) 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为规范及国外当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 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离开宿舍时必须将门、窗锁好,就寝时必须将门窗锁好,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3)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所在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 无论在施工场地还是营区禁止购买当地人贩卖的食品及饮料。

  三、 社会环境风险

  1) 赤道几内亚社会相对稳定,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触犯当地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外出办事时不得和当地政府和公务人员发生冲突。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签字): 施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5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 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责任书6

  为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及人身权益,本着“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查、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保持机械完好率100%。现制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坚决服从项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管理。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

  4、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及班组负责人不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

  5、施工现场内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工作期间不得饮酒,酒后不的参与施工和登高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工完料清的工作制度,施工完的现场内不得留有朝天钉和板材木方,一经项目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搭设的操作架应安全牢固,四周并有防护设施。

  8、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进行排除,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9、以上内容项目部与班组共同签订,违反以上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自负。

  项目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7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电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 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项目部、技安科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部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同时,应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各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项目部技安科有权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报项目部领导勒令其退场。

  签定责任书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 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 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

施工安全责任书9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行业管理要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建管局决定与承担工程施工的 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2、施工准备阶段,签订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心的层层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配套的道路、围栏、施工用电及必要临时设施、设备的规范设置;召开施工项目动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每一个进场人,做到思想、组织人员、防护措施、设施五落实。

  3、施工阶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开展上岗前培训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必须的安全生产经费;对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每月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做到每日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一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严格按“一标准、三规范”所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五室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分部、分项的使用前检查、验收、签字。

  4、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建立可供考查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 考核办法:

  1、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文明施工工地及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视情况给予奖惩。

  2、对不能达到工作目标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施工整改、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降级、取消资质等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建管局、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一份。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办《施工许可证》。

  责任单位(公章) 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0

  甲方:项目部

  乙方:

  根据太原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实施方案要求,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搞好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技术操作素质,保障重点公路施工建设,根据公司下发的交通安全责任书,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与项目部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项目经理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例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部经理即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要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驾驶员职业

  道德教育,尤其是重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

  三、项目部所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做到不

  超载、超长、超宽、超员、超速、强行超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得疲劳驾车、带病车,服从交管民警指挥,确保安全行车。

  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全体职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有关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做到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通过路口时不抢行、乱穿,避免发生自行车违章事故。

  五、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落实,对交通安全

  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六、责任书签定后,如发生违章事故的,单位要立即上报公司,进行事故追查,通报批评。若发生重、特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五处运风项目部交通安全领导组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处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文章引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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