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0-12-30 18:37:4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

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1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 法定代表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责任,确定专兼职消

  防员佩带巡查标志并携带强光手电和便携式应急广播器材、负责安全检查和营业生产期间的防火巡查。

  二、 营业生产期间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 营业生产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四、 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日营业生产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培训,确保员工熟知必要的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 落实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重大节庆前组织开展一次演练,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会组织安全疏散。

  六、 娱乐场所营业时,不超过核定人数。

  七、 卡拉OK厅及包房内设置声音、视像警报装置保障在火灾发生初期各房间内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八、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承诺履行上述义务和责任,保证严禁下列行为:

 (一)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营业生产期间场所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烟花制品,

  (四)营业生产期间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

  (五)营业生产期间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城口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经营单位(负责人)

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2

  为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郑重承诺本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必须确保畅通,不可关闭、锁门、阻塞。

  二、注意防火,确保空调、电暖器、照明设备、电线线路等用电安全。

  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发生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经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群体踩踏等意外事件。

  五、落实值班责任制,各经营场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六、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报告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

  七、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经营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好场所内监控设备,监控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备查。

  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签字): 文化经营单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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