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1-04 11:19:2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农机安全责任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机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机安全责任书

农机安全责任书1

  为了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机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不断增强农机手自我保护和自觉防范意识,确保农机生产安全,预防和杜绝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督促农机手在农机安全使用管理中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本站与农机手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农机手应履行如下义务:

  1.农机手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农机手应服从农机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教育。

  3.凡购置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和有关证件。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5.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投保法定交强险。

  6.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培训考试,申领驾驶证。

  7.60周岁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农机手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不得驾驶操作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不得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自走式农业机械不得违法载人、载客。

  5.自走式农业机械不得超速超载行驶。

  6.不得疲劳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不得私自改(拼)装农业机械。

  8.不得驾驶操作私自改(拼)装的农业机械。

  三、农机手应自觉排查隐患防范事故

  1.农机手在农业机械作业前,应进行机况检查、保养,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机械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防范机械事故。

  2.农机手应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不要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等带病的农业机械。

  4.农业机械作业场所禁止卧躺人员。

  5.不准在农业机械未熄火的情况离开农业机械。

  6.不准穿拖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凡从事农用动力机械作业时,禁止戴手套、拴围腰、穿裙子。女工必须戴防护帽,发辫不得外露。

  8.凡从事植保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熟悉药性能,防毒措施以及使用方法。伤口未愈人员、哺乳妇女、孕妇不应参加植保作业。

  9.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现场作业,严禁烟火。

  农机监理站(盖章) 农机手(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机安全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XX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定农机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

  l、根据农机局安全生产实施意见,结合乡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3、层层签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工作安排计划要求

  、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结合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和乡村机耕道安全的特点,工作落实有针对性,有具体办法和措施。

  3、安排组织抓好当地农机经营、生产、维修企业和各类农业生产机械的安全检查。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要求

  、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在机构、人员、经费等

  方面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四、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

  、抓好农业机械、机电提灌站、乡村机耕道安全隐患排查。

  2、安全隐患整治有针对性,收效好。

  五、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使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农机安全学习教育有针对性,组织严密,定期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开展集中性安全教育学习,抓好源头管理,资料完善。

  六、单项工作要求

  l、重点抓好乡村机耕道安全整治及养护管理,经常性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进行整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督促辖区内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年度检验、审验;打击农用拖拉机私拼乱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全年无农机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XX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农机安全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农机安全事故及整治交通安全秩序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农机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由村委与各组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三、各农机操作手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中。

  四、严禁无证驾驶和操作无牌无证机械,以及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杜绝酒后和醉酒驾驶农业机械。

  五、严禁农业机械违法载人和超载、超速行驶。

  六、按时组织参加农业机械的年度安全检验。

  七、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村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有效期为20xx年一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签字之日起生效。

  村民委员会组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组长签字:

  年月日

农机安全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农机安全事故及整治交通安全秩序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农机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实际,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中。

  四、严禁无证驾驶和操作无牌无证机械,以及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杜绝酒后和醉酒驾驶农业机械。

  五、严禁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违反农机作业规定。

  六、按时参加农业机械的年度安全检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合作社与农机手各持一份,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农机安全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方针,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农机工作职责以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考核目标管理办法,现就与相关村(社区)负责人签订以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一)管辖区域内农机田间作业全年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遏制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二)管辖区域内所属农机企业(生产、经营、维修)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重伤10人或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三)完成拖拉机及农业机械年检达95%以上。

  二、安全管理要求

  (一)负责辖区内农机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调查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记录,抓好落实。

  (二)阶段性工作(汛期、特殊时期等)有针对性,有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开展对乡村机耕道、提灌站、农副产品加工作业点、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经营场所的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公示,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积极配合有关领导和人员及时参加事故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

  (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有关人员按时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一)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二)全年重大农机安全事故控制为零;

  (三)全年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四)全年不发生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

  四、安全责任期限

  本安全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一年,由单位目标责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签名):

  日 期:

农机安全责任书6

  1、农业机械所有者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本县(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申领号牌、行驶证、准用证、驾驶(操作)证等手续,按规定时限参加年度检、审验、临时检、审验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学习、竞赛等活动。

  2、严格禁止农业机械从事客运。

  3、坚决杜绝农业机械无牌证行驶(作业)、超速超载、违法拉人等严重违章行为;禁止将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禁止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反《条例》、“25号令”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农机手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农机监理人员的管理。

  5、因违反两个《条例》和《操作规程》而发生重、特大农机现场责任事故的,除依照《陕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外,农机监理机构将对该农业机械所有者和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名):

  主管机构(单位盖章):

  日 期:

农机安全责任书7

  为了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机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不断增强农机手自我保护和自觉防范意识,确保农机生产安全,预防和杜绝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督促农机手在农机安全使用管理中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本站与农机手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农机手应履行如下义务:

  1.农机手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农机手应服从农机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教育。

  3.凡购置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和有关证件。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5.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投保法定交强险。

  6.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培训考试,申领驾驶证。

  7.60周岁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农机手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不得驾驶操作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不得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自走式农业机械不得违法载人、载客。

  5.自走式农业机械不得超速超载行驶。

  6.不得疲劳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不得私自改(拼)装农业机械。

  8.不得驾驶操作私自改(拼)装的农业机械。

  三、农机手应自觉排查隐患防范事故

  1.农机手在农业机械作业前,应进行机况检查、保养,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机械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防范机械事故。

  2.农机手应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不要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等带病的农业机械。

  4.农业机械作业场所禁止卧躺人员。

  5.不准在农业机械未熄火的情况离开农业机械。

  6.不准穿拖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凡从事农用动力机械作业时,禁止戴手套、拴围腰、穿裙子。女工必须戴防护帽,发辫不得外露。

  8.凡从事植保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熟悉药性能,防毒措施以及使用方法。伤口未愈人员、哺乳妇女、孕妇不应参加植保作业。

  9.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现场作业,严禁烟火。

  农机监理站(盖章) 农机手(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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