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2-28 13:24:22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合集6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合集6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有一天,兔妈妈要出去采萝卜,可是这时小兔醒了,它也要和妈妈一起去采萝卜,兔妈妈说:外面太冷了,可是小兔说:我一个人在家很孤单啊!兔妈妈看了看窗外的雪想了想,有办法了!兔妈妈和小兔一起到外面堆了大大的雪人,兔妈妈和小兔堆的雪人既然变成了真的!

  小兔和雪人在外面玩了一会,小兔打了一个喷嚏,小兔回房了,雪人看见了房子着火了,为了救小兔,自己就融化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老人与海》主要讲述了一个以捕鱼为生的老渔夫桑地雅哥的故事。

  他出海八十四天却一无所获,被其他渔夫视为倒霉的人,但他并未绝望,最终钓上了一条大鱼。他和大鱼在海上搏斗了整整三天,才将鱼杀死,并将其绑在小船的一侧。归程中大鱼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回港时只剩下脊骨和尾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笔下的一篇杰作。人际关系只在岸上,存在老人与男孩之间。但是海上的关系却在人兽之间。至于大海,可敌可友,亦敌亦友,对于渔夫来说,大海提供了猎场提供了各种鱼类和湾流,但是湾流也潜藏了凶猛的鲨鱼群,令人防不胜防。老人虽独立勇捕了十八英尺长的大鱼,却无力驱赶争食的鲨群。他败了,但是带回去的大鱼残骸,向众多渔夫见证了他捕获的战利品并非夸大,而是真正的光荣。故事结束时,老人不甘放弃,仍然和男孩准备再跨海出征。细细品读后,永不服输,百折不挠是对主人公最深刻的评价。

  而我们不也应该顽强,不屈不挠向生活之中的困难磨难作斗争吗?我们总在小小的挫折和困难前乱了阵脚,总认为自己是注定失败了,但在《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短刀绑在木浆上。短刀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丢了,他就用船舵上扭下的船柄。虽然他失败了,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敬重。这种永不言败,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爱迪生,众所周知的伟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电灯。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都可以发现电灯的踪迹,但却很少有人知道,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那种艰辛的实验过程。他先后用过铜丝、白金丝等1600多种材料和600多种植物纤维做实验,才制造出第一个炭丝灯泡,可以一次燃烧45个钟头。后来他更在这基础上不断改良制造的方法,终于推出可以点燃1200小时的竹丝灯泡。

  正是他这种锲而不舍,永不言败的精神才铸就他现在的成就和辉煌。人的一生之路很长,也充满着各种磨难和坎坷,只要坚持到底,永不退缩,用心去迎接挑战,做一个不可战胜,真正的胜利者。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西晋时期,有个叫左思的人写了一篇文章【三都赋】,它以丰富的内容、华美的辞藻让读者爱不释手。一有时间,富豪人家争相传抄,洛阳的纸张供不应求,纸价一下子涨了起来。

  这篇文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呢?难道左思是一个天文人才?其实不是这样的。左思小时候语言能力很差,读书成绩不太好,他学过乐器、书法,也都没有成功。他对自己简直丧失了全部的信心。

  左思的父亲见儿子为学业苦恼,就对他说:“你的天分并不比别人差,只是工夫还没有用到。”父亲的话激励了左思,从此他发愤苦读,后来果然在写作方面表现出了不凡的才华。左思用一年时间完成了【齐都赋】,之后他又打算为三国时期蜀国都城益州,吴国都城建业,魏国都城邺做一篇【三都赋】。为了使这篇文章写得更好,他构思了整整10年。

  在这10年里,他亲自对三地的地势、风俗和特产做了调查,并向到过蜀国的张载虚心请教蜀国的风土人情,他还向朝廷自荐做秘书郎,以便有机会阅读国家典藏的'地方志和史籍。

  当时的文学家陆机也准备写【三都赋】,他曾对弟弟说:“有个叫左思的正在写【三都赋】,让他写好了,等他写完了我们用他该酒坛子。”可当陆机读了左思的【三都赋】后,彻底打消了写作此赋的念头。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前不久刚读过的《追风筝的人》。

  初始,迪伦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尤其是在选择是否带上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几次拿起,放下,取出,放进,充分展示了一个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惧,犹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车遇到意外后,一切的平静都被打破了。她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的任务就是带领这些魂魄穿过她们内心的荒原最终到达彼岸获得安息。每个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内心世界的衍生,而迪伦的荒原群山险立,乌云密布、荆棘丛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灵的写照。在崔斯坦帮助下她度过荒原时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几次三番面对魂飞魄散的险境,在崔斯坦对迪伦的拼命的帮助下,使迪伦从一开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变成坚韧自立。同时她对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迪伦。

  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这份爱便来自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正是这份爱让迪伦在历尽艰险穿过荒原获得永生的平静后,仍然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她想尽办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明知会面对魂飞魄散,也并不惧怕。

  一路上她独自一人面对恶魔轮番的偷袭,企图扰乱她的意志力。恶魔得到可乘之机时,一齐向她袭来,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伦就变的充满斗志。

  经历了这么多,相逢之后的迪伦,彻彻底底的改变,她勇敢无畏。为了救助一个小女孩的灵魂,她义无反顾的冲出安全屋,机智地分散了恶魔的注意力,以此来给小女孩争取时间,这里展现出迪伦的变化。

  为了爱,为了他们,尝试一起回到迪伦之前的世界。虽然规则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也许,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 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一轮信念和爱的太阳。她坚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们再次回到火车事故地点。苏醒后,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声默契的“嗨,原来你在这里。”所有艰难便化成春光明媚。

  细细咀嚼,这不仅是一本爱情的小说,更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盛,她蜕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将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爱的阳光,一切都会好的。即使是荒原,也会肆意花开、风和日丽。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题记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XX,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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