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

时间:2021-11-30 13:20:1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工作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工作,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1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对国计民生具有深远的影响。为搞好我校的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学校的“双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婚姻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禁计划外生育。职工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加强计划生育的领导工作。成立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李正鹏校长任组长,朱伟岭书记、工会主席赖晓灵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及各年段主任组成。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由校工会副主席董文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刘日庭同志任计划生育专管。

  三、提倡晚婚晚育。根据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妊娠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男女双方晚婚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给予相应婚假。

  四、生育证是结婚后的生育批准证,已婚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准生证明。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签发单位证明,然后到上级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

  五、环孕检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上级精神,教工每年进行春、秋两次环孕检。本校女教工应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环孕检,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教工应于规定时间督促其配偶到指定地点进行环孕检,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男教工,应于规定时间上交其配偶的环孕检证明。各处室主任、各年段主任应根据学校要求积极督促本处室、本年段有关人员按时参检、送检。逾期不执行上述规定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认真执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抓实干部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工作,做到凭证结婚,持证生育,生育办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报销教职工施行“四术”(上环、结扎、人流、引产)费用。

  七、假期规定

  1、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婚假3天,如属晚婚,可增加15天,提倡教师利用节假日结婚。

  2、女教职员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如属晚育,可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一般在预产期前一周开始请假。

  3、女教工流产,第一次或带环受孕流产每次可享受15天产假,超过天数,以病假处理。

  4、妻子生小孩,男职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如属晚育,护理假为10天。

  5、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6、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

  7、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

  8、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天。

  9、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即人流)的,休假25天。

  10、怀孕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即引产)的,休假42天。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晚育又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八、请假要求

  1、婚假。请婚假的教师应提早一个星期向学校递交请假条和出示结婚证原件,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2、产假。请产假的教师应提早一个星期向学校递交请假条和出示准生证原件,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产后需及时出示医院出生证明并交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3、护理假。教工请护理假需出示准生证和出生证,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4、“四术”假。教职工请“四术”假(结扎、上环、引产、人流)需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5、单位女职工、男单职工或夫妇双方请长假或脱产半年以上学习、进修的必须与单位签订一份计生合同,缴纳1000元保证金,外出时做一次环孕检,办一份计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半年寄回一份有效环孕检证明,每年回计生服务站做一次环孕检。

  6、凡经校长批准的上述各类假,其假条一式二份一份存行政办,一份存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九、评价与奖惩

  学校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年终考核若单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计划生育对象全部得到落实,合格率达100%,学校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若有违犯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者,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其所在处室、年级不得被评为先进处室、年级,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计划生育工作2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地制止计划生育,特签订本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袁任香同志负责我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将公司中的育龄夫妇(包括随公司的家属下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并向原籍政府和现居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汇报情况;接受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认真执行《浙江省外出人口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暂行规定》以及原籍和现居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对建筑公司所属人员(包括家属)进行进厂经常性计划生育教育,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做到计划生育。

  四、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孕或生育的,公司负责人、当事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施工企业名称: (盖章)

  施工企业负责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工作3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

  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

  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

  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

  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工作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要求,坚持“三为主”,落实好“三结合”,使我镇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人均纯收入逐步达到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真正做好少生、优生、快富奔小康,现将20xx年度“三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实现奔小康的战略目标,就必须牢固树立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如何稳定计划生育已实现低生育,如何解决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好地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只有把生产、生活、生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帮助扶持计划生育户率先富裕起来。这样做既带动和促进全镇的经济发展,又顺乎民心、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政府行为,各部门必须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认真抓好。

  二、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帮扶基地及规划

  1、帮扶基地:

  2、帮扶项目:种植、养殖

  四、帮扶部门、优惠政策、措施、任务及责任人

  1、帮扶部门、任务及责任人:

  2、优惠政策:①为联系户免费送优良枝条、传授技改技术;②为帮扶户提供劳务信息、技术培训;③优先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女及双女户首先纳入帮扶对象,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知识及种养技术培训。

  3、帮扶措施:

  ①帮助计划生育户提高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坚定计划生育信念;

  ②从政策和措施上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A、从经济开发项目上倾斜,凡是有新的开发项目,首先应考虑计划生育户,如改水、改厕、危房改造、农村低保;

  B、从科技兴农政策上倾斜,定期定时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

  ③为被帮扶户提供信息;

  ④培训使被帮扶计划生育户掌握1—2门致富技术;

  ⑤协调解决被帮扶户必须的物资;

  ⑥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被帮扶户的妇幼保健、防病、治病工作;

  ⑦帮助被帮扶计划生育户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劳致富,争做文明家庭。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镇计生办下达的“三结合”工作任务。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考核内容。

  五、帮扶责任制附后

计划生育工作5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特签订本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同志负责我公司驻柳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将公司或公司聘用驻柳的育龄夫妇(包括随公司的家属,下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并向原籍政府和现居住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汇报情况;接受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认真执行各级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接受原籍和现居住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教育,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做到计划生育。

  四、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公司负责人、当事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工作6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意义重大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枯燥而单调的工作,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首先要具备以下五点:

  一、要有爱心

  要热爱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刻牢记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深刻领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我们计生工作者平凡的付出,换来的是中国人口数量的减少,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工作,是有意义的,我们的工作,是伟大的。

  要爱岗敬业,要以一颗善良的心,来对待我们的工作对象。以一颗诚挚的心,去了解他们,去关心他们,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只有真正做他们的贴心人,才能在工作上得到他们的配合和帮助。

  二、要有恒心

  计划生育工作面大量广,政策性强,牵扯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之一些群众政策观念不强,生育观念落后,对计划生育工作抵触情绪较大,因此,工作难度大,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在工作中一旦遇到挫折、委屈,就会对工作失去热心和信心,这样很难干好工作。所以,在工作中要有恒心,要做好准备长期干计划生育工作的打算,不怕挫折,不怕委屈,要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不公平,不怨天忧人,不满腹牢骚,要相信在平凡的岗位也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计划生育岗位是一个大溶炉,只有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做出成绩,得到大家的认可,炼的好钢,才能用在刀刃上。

  三、要有细心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作,各种计划生育资料多而杂,相互之间逻辑性强,所以一方面在资料上要细心,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的运转好乡、村、户内资料,做到资料准确、整洁、合乎逻辑,这也是作为一个计划生育工作者必备的素质和前提;另一方面,在入户的时候要细心,要注意户内的情况,比如通过观察房屋内的陈列、用品等判断户内近期是否有孩子出生。在工作中,通过拉家常、走访和其他途径(比如合作医疗、粮食直补等)等方面,全面、准确、详细的了解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情况。

  四、要有责任心

  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没有责任心,在工作中就不会细心,就会频繁出错,就会做一天和尚幢一天钟,一拨一转,得过切过,工作主动性差,工作上无创新意识;要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足够的工作时间。

  五、要有耐心

  在计划生育工作上要有足够的耐心,育龄群众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毕竟有限,有时候不可能完全接受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我们要通过细致、耐心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讲解政策,使他们积极、主动的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不厌其烦的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等等,提高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

  要干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以上四点我认为还不够,在工作中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 要勤于学习,钻研业务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经常学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勤于钻研业务、熟悉业务,同时要向其他同志虚心学习,学习他们好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尤其要学习他们怎样去处理矛盾、化解矛盾。

  二、要善于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经验

  计划生育和其它农村工作一样,需要一定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和群众发生矛盾,要善于总结解决矛盾的方法,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矛盾的激化,搞好和育龄群众的关系;要注意团体协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经常要进行突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突击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能袖手旁观,遇事退缩。

  三、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沟通

  计划生育工作面大量广,有些工作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办到或者办好,因此,需要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在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难处,尽量取得他们的支持,遇到计划生育中有些重大事宜,必须和主要领导多沟通,不能自作主张,要处理好上上下下的关系,他们是我们工作中的左肩右膀,和他们的关系处理融洽了,我们工作起来就省心省力,在这方面,实际上是为人处世的问题。

  四、正确理解和认识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虚报浮夸风严重存在,全国都普遍存在这个问题,试想,我们谁有能力来改变目前的工作现状。与其发牢骚,不如干好本职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中虚的假的毕竟是一少部分,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我们要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长抓在手不放松,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重点对待,认真的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工作根基,

  总之,计划生育工作很不好干,但是总还得有人干。只要我们工作努力,掌握一定的工作方法,我想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是一件难事。希望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探讨,把我们这一块事业干好,干出成绩,干出希望。

计划生育工作7

  一、领导重视,干群努力,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服务育龄群众百日行活动”。

  我镇党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一季度,镇长专题召开了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就“服务育龄群众白日行活动”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加强了计生宣传和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工作,号召全镇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措施,并对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实行奖励,对在各季度查环孕检工作中没到位的育龄对象逐个查找原因并进行落实。今年,共落实查环孕检12532人次,上取环对象129人,落实结扎手术28人。

  二、迎难而上,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行动。

  为了更好的解决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的问题,我们开展了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行动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到位率。一是我们计生办和各村(社区)要强势宣传,通过广视角,大力度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违法生育家庭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使广大群众主动支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依法征收。

  三、扎实做好迎市检和省检的准备工作。

  从3月中旬开始,是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工作的省检和市检,我们计生办全体人员高度重视,经常加班加点,所有人员经常到每个村、社区督促检查迎市检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对各村、社区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并帮助落实。

  四、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推进优质服务。

  1、我办对全镇符合奖扶政策的对象认真调查走访,今年新增符合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6人,上报放弃再生育对象29人,新增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88人,退出102人,并对xx、xx年奖扶对象进行上门走访调查。

  2、计生服务所认真开展免费优生遗传检测和口服叶酸片工作。做到来一个对象就为其抽一支血,为不影响质量,哪怕是一支血也及时送到县计生局服务站,对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对象,并且对全镇范围内符合免费优生遗传检测对象和免费发放叶酸片对象进行电话通知。

  下一步,计划生育的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进位争先的目标,为全镇推进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站在贯彻落实基本国策的高度,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全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一是成立了由局长徐涛为组长、调研员饶德光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兼职计生干部及基层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文体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二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考核,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进行半年小结,年度按时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人口计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同本局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计划生育工作8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镇计生办组织检查了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当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以保证指标为方针,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一、各项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村居委会的责任书没有进行分解签定;

  2、相关部门没有出台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

  3、为计划生育办3件好事有待落实;

  4、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率达不到要求;

  5、入户、信息变更不及时;

  6、个别村居出生不及时上报;

  7、协会未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

  8、未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9、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新知识、新形式内容的知晓率达不到要求。

  二、以加强领导为核心,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层层签定责任书,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为计划生育办3件以上实事目前要办的一件实事是为计生办工作人员包括村居委会宣传员买一份计划生育保险;与相关部门签定《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以学习培训为内容,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下星期举办计生干部及成员单位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计生干部、成员单位计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技能、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领导带头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确保干部职工的学习率达98%。

  四、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宣传工作,加大面对面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宣传品入户的力度。利用节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入户率达85%,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

  2、要面向广大计划生育群众,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引导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保险。计生办准备下星期培训时邀请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人来讲解关于计划生育保险的内容。

  五、以强化措施为重点,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全面清理育龄妇女底数,重点核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种计生统计资料台帐。

  2、每半年集中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检查,对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发现,督促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和多孩出生,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进行跟踪管理,验证率达到95%以上。

计划生育工作9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根据上级考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村级考评主要指标

  1、村室规范达标(4分)

  2、政策外生育控制(18分)

  3、长效节育措施落实(18分)

  4、“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实(37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4分)

  6、其它重点工作落实(19分)

  二、考评的有关口径

  (一)考虑到全镇各村实际村情,决定把全镇17个村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依据为20xx人以上为大村、1000-20xx人为中村、1000人以下为小村,

  (二)政策外生育的个案,双方户籍都在我镇的,原则上纳入男方户籍地考核,由于女方户籍地监管不利、工作不到位导致政策外生育的,实行双向考核(即男女双方户籍地所属行政村,包括城区户况社区在内)。

  (三)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未上报镇计生办审核备案的,纳入流入地村政策外生育考核。

  (四)对20xx年1月以来出现的往年出生未报情况,列入考核期内政策内(外)出生并追加出生数据回溯考核。

  三、考评办法

  (一)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采取半年、年终两次检查和一、三季度工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和两次季度工作重点督查各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50%和15%。各级抽样调查、调研情况列入村年度考核,一并确定成绩。

  (二)各村考核内容的基本分为100分,若遇有新增目标责任书外工作指标,则增加其它工作项加权分10分。

  (三)村级考评实行分类管理。年度考核总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且位居全镇前六名的为一类村;年度考核总分为75分以下且位居全镇后三名的为三类村;其他定为二类村。

  (四)考评“一票否决”指标

  1、村级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有政策外二、多孩生育或3例及以上早育(特殊情况除外);

  (2)“村为主”工作机制没有很好落实的;

  (3)出生人口早孕发现率低于50%的;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5%的;

  (5)三类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实行黄牌警告列入重点管理村(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1)有出生错漏瞒报的;

  (2)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的;

  (3)期内长效手术落实欠帐3例及以上的(禁忌症除外);

  (4)在上级考评中,因工作不利导致镇成绩处于全县(市)后2名的;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年度三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年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年度二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一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20xx元;

  3、年度一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两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1000元;

  4、加分事项:

  在年度考核总分上:

  大类村≧80分、中类村≧85分,且政策符合率≧9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早孕发现率达≧70%的,大类村按5%、中类村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小类村≧90分,且政策符合率达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早孕发现率≧80%的,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二)处罚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20xx年1月1日以来有出生错、瞒、漏报和性别错报的(含常住和流动人口),直接纳入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2、在各级计生工作检查和调研中,村主要领导、计生专干不能按镇要求及时到位及工作部署的一次扣2分;

  3、没有按时完成镇计生办(所)交办工作的,视不同情况扣0.25-2分;

  以上扣分列入考核或督查成绩不超过10分。

  五、组织实施

  镇计生办根据考评方案拟制考评技术细则,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修改完善。

计划生育工作10

  社区计生工作在区计生委、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重、民以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管理上档次,服务上台阶,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开展社区计生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基础台账工作

  二、做好计生服务宣传工作

  社区加大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多样式的宣传活动。

  1、3月5号社区开展了庆百年三八展女性风采社区妇女联谊会活动,邀请社区妇女和流动人口妇女代表共同欢庆节日,用丰富多彩的文娱演出开感受节日的快乐。

  2、3月16号社区开展了计生咨询和生殖健康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居民群总和新市民中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大力弘扬晚婚新风尚,接待三十多人次,并想他们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150多份,发放避孕药具60盒。

  3、5月29号社区在锡沪市场地板管举行了迎六一家庭教育进市场活动,邀请XX区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五位专家,走进市场对市场职工和流动人口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讲座,提高了家长家庭教育技能,倡导了健康的生活理念。

  4、开设莫家庄社区青少年国学堂。邀请苏州评弹团的一级演员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如三字经、四书五经、礼义廉耻等编写成书,说给社区内的青少年听,使他们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提高他们的爱国情感和朴素感情。

  5、9月4日,开展了我眼中的无锡新市民子女征文活动。通过征文,以青少年的视角,表达对第二故乡无锡的认识和感受,对社区、家庭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期望,以增强他们对无锡的感情,更好地融入无锡的社会生活当中,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三、开展好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社区的计生协会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在社区内形成了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明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各部门具体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我社区的计生工作,重点是依托市场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是我社区的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计划生育工作11

  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要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1-10月份,全镇已生孕182人,已出生159人,我镇的计生工作保持了低生育水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146例,人流26例,引产无,加强了孕前型管理。外来育龄妇女12941人,全年外口出生72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9例,控制在外来育龄妇女总人数的2‰以内。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

  我们把宣传教育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设计各类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

  2、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自身优势和特色,调动各村(居、企)协会的积极性,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5.29开展了“深化关注关爱、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计生政策知识竞赛、包棕子比赛和专题讲座;

  3、专题召开村书记计生恳谈会、老妇女主任座谈会、计生大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外来人口计生专管员考核办法机制下取得了更好的成果。

  二、突出两项工作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突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我们制定了方案,4月份、10月份两次组织开展了稽查活动,对本镇内流动人口底子摸实、摸细、摸清,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生信息档案,为她们提供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并试探外口综管员纳入派出所保安大队统一管理双层考核机制。

  2、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对象就是任务,实行办公室人员包片包户,把计生对象分解到人头,在攻克计生对象上,动真碰硬、敢抓敢管,把依法行政和思想工作相结合,造强造浓计划生育的强大攻势。做到发现计划外生育的及时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非法抱养对象1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486066.6元。(今年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73757.6元,部分款项还在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最后会全额返还镇财政。)

  三、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认清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年我们狠抓计生信息员队伍,坚持把计划生育业务水平的提升作为计生干部队伍学习培训、检验考核的首要任务,10月底基本完成了育龄群众的信息核对工作。适当调整了部分村级网络员队伍。

  四、搞好“二测五查一治疗”活动,扎实推进优质服务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优质服务,3月份、10月份两次组织对本镇育龄妇女开展了“二测五查一治疗”村村清活动,并为她们提供健康服务,查孕查环7258人次,检出意外妊娠26例、环异常52例(已采取补救措施),查出子宫肌瘤142例、卵巢囊肿58例,子宫颈癌筛查4340例。今年奖励扶助对象经调查审核,新增补助对象19个。

计划生育工作12

  今年以来,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强基础、提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和布暑,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9月3日止,共出生123人,其中政策内出生119人(男孩62人、女孩61人),出生政策符合率96.8%。出生人口性别比11.63,保持正常。综合避孕节育率91.15%,其中近四年生育对象长效为主落实率6.68%。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26%。全员人口完整准确率99.98%,村级平台应用率1%。全年流动人口1946人,其中流出1925人,跨省流出1115人,提交率1%;流入17人,平台提交率1%,反馈率1%,均等化服务到位率1%。

  全镇共有奖扶对象389人,其中当年新增97人;特扶对象38人。**年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127人,兑现金额13.55万元,其中农村独保费19人,11.75万元,城镇无业独保费18人,1.8万元。企业退休计生家庭奖励对象62人,其中城镇无业2人。

  二、主要工作

  一是立足于早,狠抓责任落实。**年2月21日,我镇召开了**年计划生育专题会,会上镇长林刚同志与15个村、一个社区,镇派出所、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年计生责任书。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办法《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一条例《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学习活动。

  二是狠抓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宣传内容上力图适用、方式上力图创新。一是抓住元旦、春节、三八、5.29等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扶助”政策;“关爱女孩”、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活动。今年来,全镇开展计生宣传活动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余份。二是投资1万多元新建生育文明一条街。三是投资近2万元利用村文化长廊全镇统一更换宣传栏17块,书写固定宣传标语37条。

  三是抓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镇计生中心面向计生家庭和育龄妇女,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把“三查一治”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体贴群众的一项举措,围绕婚、孕、育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3月11日至3月2日,利用1天时间,协同市计生服务站一起,进村入户,为全镇近5名育龄妇女开展了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1%。

  四是依法行政,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一是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加大对违法案件处理力度。元至9月,共处理违法生育安例15例,征收罚款1.1万元,社会抚养费12.57万元。二是严厉打击“两非”案件,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一例“两非”案件;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计生干部形象。

  五是强化利益导向,实现计生奖励政策全覆盖。一是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扶97人,死亡退出5人,特扶退出1人;二是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政策62人;三是核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27人,13.55万元;四是落实农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45人;五是落实独生女中考加分政策46人;六是申请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并纳入奖扶13人。

  六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联得上。今年上半年我镇共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224人,流入17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入库率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有效联系率99.91%;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率1%;省PADIS流动人口对接平台信息通报提交率、接受反馈率1%。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强烈,二孩及以上政策外生育现象有多发超发趋势。

  二是流动人口流出地、电话号码变更频繁,管理难度加大。

  三是全员人口数据整合后,要求高,工作量加大。

  四是村级平台启用后,村级专干的素质急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确保政策内生育符合率95%以上。

  2、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提高平时督办的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因计生引起恶性案件发生。

计划生育工作13

  为贯彻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工作管理办法》和《广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配合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本人保证如下:

  1、本人负有对祥和新城商住小区(二期)7#楼工地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2、不聘用无计划生育有效证件和已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的人员在施工工地工作;

  3、施工工地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做好对从业人员计划宣传教育工作;

  4、聘用育龄从业人员时,保证做到:

  (1)属流动人口的要持有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督促其按时到有关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查验和年审《婚育证明》。

  (2)属常驻人口的须有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已生育者要按规定及时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如计划外怀孕的应及时就地采取补救措施,做到绝不能计划外生育。

  5、本施工工地从业人员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愿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处罚。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名后加署施工企业公章,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市建设局各存一份。

项目经理:

  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工作14

各位领导,同志们!

  计划生育是我乡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我们村现阶段压倒一切的工作。其重要程度相信各位可以从今天的会议规模上看出。这要求我们鼓足干劲,全力以赴,用百分百的努力去将这项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这里我代表水阁社区作以下表态:

  一、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将徐书记、董书记的讲话精神完完全全贯彻到工作当中,从自身做起,从村干部做起。坚决严肃、从快、达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村干部及其亲属,为推进全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榜样,树好典型,为全村百姓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带好头。

  二、坚守标准不放松,为全村下一步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此次,我社区将坚持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社会抚养费首征达6000元的标准不动摇,要求社区干部在征收过程中做到不走人情、不买面子、不打招呼、不替对象求情、不私自接受未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并用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动中。

  三、坚持优质计生不走样,为全村群众百姓通过满意的计生服务。我们将遵照“阳光计生”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开展送计生服务进农户的活动,将计生工作列为促进全社区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计生工作的长年化、平时化、优质化,用群众百姓满意的计生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努力,

  水阁社区现阶段的计生工作还处于一个比较落后的状态,但是暂时的落后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有改变落后的决心,请乡党委政府放心,请徐书记放心,我们将用百倍的努力回报领导的信任,用高昂的热情挑战计生这“农村第一难”工作,用细致入微的服务获取百姓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和支持,用铁一般的意志高标准、高效益推进水阁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1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推进我办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20xx年度全市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区计生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办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社区计生专干,宣传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微机操作人员、各单位计生专干及广大育龄夫妇。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

  (1)计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2)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

  (3)计划统计管理与信息化应用。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依法行政工作。

  (5)药具管理工作。

  (6)社区、单位计生服务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安排

  以办事处人口学校为培训中心,授课老师聘请区计生局业务能手和办事处业务骨干担任。

  四、培训要求

  1、各社区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社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单位计生专干培训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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