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委托书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在现在社会,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你写委托书时总是无从下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书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书合同 篇1
一、 分公司有无权利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有以下两点需要考虑:①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作为用人单位仅仅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违反相关约定,依然需要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对于末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未获得用人单位授权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非必然无效,而应该看劳动者的对于相关情形的知悉情况,即从劳动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如果该劳动者有理由相信其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则也应该认为有效力,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xx总公司
受委托人:xx分公司
委托事项及范围:现委托xx分公司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公司进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切工作。具体权限如下:
1、谈判权
2、签订劳动合同权
3、代为承认或放弃权利
授权期限:至 ,《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生效。
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章:xx
20xx年xx月xx日
被授权人签章:xx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合同 篇2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公司
受托人:XX分公司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
1、通知本公司职工丹丹(身份证号:XX):委托人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xx年6月25日解除;
2、向该职工出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后);
3、就该职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并办理涉及法律纠纷事务。
授权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XX公司
(盖章)
20xx年6月25日
委托书合同 篇3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络工作。 委托权限:
(一)代表本单位在湖南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自助申报相关信息和进行年报。
(二)代表本单位领取新版、变更、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代表本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四)代表本单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单位公示信息的后续工作。
(五)代表本单位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被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行使以上委托事项,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4
甲方(寄售行):双鑫寄售商行
乙方(寄售者):(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本次寄售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该寄售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售物最低保值价格为_____________,该寄售物售出后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货款,乙方收妥货款后,按照销售价值的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间为_______,即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售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售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现寄售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售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售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协议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价的_____%收取管理费。
七、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余款项。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此期间后乙方的寄售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售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
委托书合同 篇5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职务) (姓名)以本公司的名义与其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协议、商业技术保密协议、车改合同等相关劳动用工合同和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受托人在职期间在劳动用工活动中所签署的上述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特此委托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6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 委托人: 职务: 工 作单位:
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为我
方签订合同代理人,其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1.与XXXXXXXXXX公司签订合同;
2.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以下空白)
委 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 发日期:
有 效期限:
委托书合同 篇7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注册资料并附有中文译本。甲方承诺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乙方负责资料文件送审,并协助甲方对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标准)进行整理,并保证在资料文件完整的情况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受理该产品之日起,在其规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册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
4、关于注册时间计划见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册证书,在确定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将注册证书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资料退还甲方。
二、支付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上述产品注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万元,标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2、在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应该支付乙方80%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拿到上述产品sfda的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15%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取得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代理服务费。
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所有上报至sfda的注册资料需要提供中文译本。甲方可自行翻译但需对翻译质量负责。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乙方收取的'翻译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证翻译文档质量符合sfda关于注册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加的支付条款(国家收费):
1、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每个注册证收取的审查费人民币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按时将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注册产品需要检测的,甲方应负责样机自发货地点与乙方检测中心的来往运输,并承担自己相应的样机运输和质量检测费用。质量检测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中心收取,甲方应在样机运送至sfda指定的检测中心5日内支付检测中心质量检测费,由检测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3、在产品sfda检测过程中,如因甲方做出产品型号增加等重大调整而造成注册时间的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注册失败和不可抗力:
1、如确因无法抗拒原因(如国家注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乙方在扣除基本费用(代理费20%)后,将已收取的注册代理费退还甲方。
2、如甲方发生在送审资料、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换代理(或停止委托项目),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册资料、申报过程中的错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则需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五、一般条款:
1、本协议不完备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书合同 篇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 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 ; 卫;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号 ; 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贷款余额: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
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8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
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委托人(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
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
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
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3;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
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 ;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
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篇二:传真出金委托书 传真出金委托书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万宁槟榔市场:兹委托贵司从本单位 的交易结算账户(代码: h0668 )中转出保证金金额: (¥ )转
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单位签章:年 月 日篇三: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弄 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沪房 字(第 号 ;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设备:;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30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__叁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
终
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伍佰肆拾伍万 元整到手价。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
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买卖成交后,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
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9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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