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

时间:2022-05-21 11:27: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10篇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 本协议指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时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安全管理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与其签订施工合同;

  (二)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乙方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未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须配备、使用符合HSE要求的设备设施、工机具;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年初,甲方依据上年度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标的总额50%的5%向乙方预征收安全保证金,半年时再征收下半年安全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乙方将保证金交到甲方财务部门。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而被处罚的,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金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安全保证金数额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及时补交。

  (六)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甲方应检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与所承担项目和提供服务相应的等级资质,具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和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管理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包含两年以上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项目所属地区、部门、单位以及新大集团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乙方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施工内容施工,明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

  (五)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按照新大集团HSE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六)乙方负责为其所有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现场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乙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

  (八)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十)乙方施工前,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进入油库泵站等要害区域施工时,施工人员应自觉在门卫处登记,进站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车辆进站必须按要求佩戴防火帽;

  (十一)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十二)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十三)施工过程涉及工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直接作业环节节,乙方必须按照项目所属单位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十四)乙方应自觉接受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十五)当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避险;

  (十六)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如有违反,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十八)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被工程所在地单位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九)进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乙方要制订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备甲方和建设单位检查,并要求甲方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四条 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并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及建设方赔偿;

  (三)因为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其它项目工程建设的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及赔偿款进行抵扣,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期间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山东省东营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它

  本框架协议及附件(附件一: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承担具体项目工程施工时,另行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甲方: [ ]

  乙方: [ ]

  分包项目: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协议自 20xx 年 7月 20 日至 20xx年6 月 20 日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班组(签名):

  20xx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甲方:xx

  乙方:薰衣草承包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加快炼油进度,更快地完成炼油任务,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炼油场所给乙方炼油。

  2、甲方工房负责人员要妥善安排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秩序,作好工作日记,作则有据可查,如发生故障,积极主动地排除故障,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

  3、薰衣草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工房,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让其离开工房。

  4、本着对每一位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的原则,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制止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的现象。

  5、严格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利制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炼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自觉遵守工房的各项制度,否则违章操作,给工房公共设施或职工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给本人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准备装锅的原料,要保持清洁,不能被任何东西污染,锅装好后,要把锅边密封槽内的花渣捞起,及时盖好锅盖,扣好锅盖上的扣子,加足密封水,并做好接油工作,如果发生未加底锅水或未加够底锅和漏底锅水而出现烧“干锅”现象、因加火不当等造成损失、操作不当造成扑锅、吸锅、油浪费等现象,损失由乙方炼油人员承担。

  3、为了保证薰衣草油的质量,每三锅必须换一次锅底水。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乙方炼油人员不得接尾油,否则一旦发现没收全部尾油。

  4、乙方炼油人员在工作期间,无论有理无理,不能与其他人打架,因打架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谁打人,谁付全部医疗费和误工费。

  5、乙方炼油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乙方炼油人员喝酒、打牌、下棋等违章行为。在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所有工作人员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负责安全,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按照约定给乙方提供炼油场所,如有违约通过连队协商解决。

  2、乙方服从连队管理,认真按照“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工房的各项制度操作,如不按要求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xx

  乙方(签字):xx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农场制种玉米生产管理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束机制,确保安全作业,分清责任,加工出符合要求的合格种子,制定本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乙方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作业区内自行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

  三、安全使用电、水、火等。如因乙方生产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相关赔偿。

  四、乙方在生产作业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烘干机运转之前,必须对上烘干炕的制种玉米进行烘前取样,以防因出现发芽率过低无法追究责任。

  六、烘干制种玉米过程中,必须要个按照烘干技术要求,温度不得超过40℃,翻炕机必须1—1.5小时翻一次炕,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造成制种玉米发芽率达不到要求,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法人):

  乙方代表(法人):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机械加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生产实训设备,并按相关技术标准调整安装到位。

  2.甲方有权检查、督导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租人(企业法人)是机械加工实习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实训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解决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于违反国家规定和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保护好人身安全和机械安全。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违反以上条件,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甴乙方承担全部责责。

  5、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6、乙方节假日休息其间,应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良好的性能。

  三、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7

  主协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家庭住址:

  工种: (以下简称乙方)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为认真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定,提高企业自下而上发展和竞争能力,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特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对招用的人员必须拒绝有碍施工生产和登高作业的疾病人员进入工地上班。

  2. 年龄界限严格按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包括分包的)。

  3. 对年龄符合规定的招用技术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公司级24学时、年复训不少于16学时、班组级不少于20学时、教育卡,记录签字归档备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4. 针对各作业工种工人的情况安排上班,不准安排其他与工种、环境等不同的工作,更不准强行安排有病和疲劳的工人作业和加班。

  5. 对职工提供舒适、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6. 做到配合管理部门的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反对。

  7. 做到定期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留后遗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持停工整改,直至合乎为止。

  8. 坚持及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规定,作好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准安排职工施工生产。

  二. 乙方责任:

  1. 须严格执行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生产服从安全管理,否则无条件停工进行安全学习。停工学习期待遇不予考虑。

  2. 身体健康,年龄合格的,必须接受安全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班,否则视违章作业,扣除工日工资,直至手续齐全为止。

  3.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收安全技术交底,如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自负。

  4. 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作业,或离开本工种工作场所从事其他工作;或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工作,造成损失和事故的由个人承担损失和责任。

  5. 不带病工作,做好工种与工种之间的作业配合危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根除,或报领导处理解决,不可视而不见,见死不救。

  6.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岗中要精力集中,岗后的清除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三.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不签定协议不准上班。

  四.本协议时效是从签定之日起到离开现岗位止,变换工种、调离该项目必须重新签定,否则视为无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队)、职工各一份。

  公司级: 项目部(队)级: 职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8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镇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本责任书由XX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医院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签订。

  一、责任目标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海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4、每季度对医院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镇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5、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医院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6、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7、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8、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

  9、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人事变动,接任人为相应第一责任人。

  XX镇负责人:(签名)盖章

  负责人:(签名)盖章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9

  为进一步搞好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5、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统一协调、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它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及时、如实报告上级有关监管部门。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架设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内,出租方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三分公司选场技改工程现场施工和安装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和安装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高空)作业时,施工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各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号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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