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1-09-19 13:23:4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股东协议书三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股东协议书三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20xx年0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成立 “购买商铺”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

  为 。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4个,其中自然人4个,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35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丁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

  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按比例优先购买权。

  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人数较少的情况),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大会、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之间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损公肥私,有上述行为的将处以十倍以上赔偿,行为严重者将由股东大会表决撤销其股东资格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涉及 元以上财务行为应通知其他股东。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作为公司的会计,进行相关财会业务的操作办理。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进行手工记账或电子和手工共同记账。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确认其退出,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股东大会表决,在财务清算后可退还其持有股份。在其申请提出后即应停止其在公司内外的业务活动。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

  第十四条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在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按照公司实有股本价值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方案,须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如有股东不同意则不予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遇公司资金困难确需外部资金暂时借入的,可按其参资该项目的资金,按股东大会同意比例给予该项目分红,参资该项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的重新予以确立分红比例。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第十六条 解散和清算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4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协议书 篇2

  第一章总则

  、、、、,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整)。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丁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任命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

  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元,实收资本 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股本 元,实缴股本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转让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 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 元,实缴出资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2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3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4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1.2 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1.3 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1.4 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乙方陈述与保证

  2.1 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2 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2.3 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第三条 股权的过户及费用负担

  1、股权过户

  甲乙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过户变更的顺利进行。

  2、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因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3、工商登记

  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书面签订相关的解除与终止协议。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并同意本协议书涉及交易为机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除非出于法律或政府机关要求。

  2、甲乙双方将在本次股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机密信息,各方将保护这些机密信息,不复制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于法律、政府机关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补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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