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10-24 19:39:0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校车安全责任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校车安全责任书汇编15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与条例,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从而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与各安全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司机

  二、责任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做好行车记录。

  7、认真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0、学习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职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幼儿园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与校车驾驶员签定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如下: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时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救助伤患人员。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校车驾驶员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校车驾驶员(签字):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使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严禁酒后驾驶。

  2、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保证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开带病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记录本,做好行车记录。

  7、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

  9、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10、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车损、违章由本人承担后果 。

  11、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12、因事需要临时更换司机需提前一天上报。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字: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4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租赁车辆作为专用校车,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车号为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的 座 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标语和单位标志等,如未经甲方同意撕去标语或标志,乙方有义务按原样重制。

  4、甲方建立老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乙方必须把随车教师安全接回校)。

  5、甲方(政教主任负责校车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校车,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6、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7、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9、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协助跟车老师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10、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否则每次扣50元。要保持车辆的清洁。车辆卫生纳入学校正常卫生管理。

  11、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否则扣30元/次。

  12、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果出车迟到十分钟,每次扣乙方50元,旷工则扣乙方200元(因旷工另请车所须费用一并由乙方负责);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3、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跟车教师接送学生和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否则每次扣乙方50元。遇有甲方教师进行家访,乙方司机有责任等待并把家访老师安全接回学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扣30元。

  14、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学生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15、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在正常接送学生过程中,如发生超载引起,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由甲方承担。

  16、乙方应交: 3000 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押金(详见押金收据)。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约,则甲方在合同期满之后退回乙方风险押金、反之,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甲方有权力不退回乙方风险押金及当月营运期间报酬。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1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18、接送费用按每天 元人民币计算(该费用在本合同其内不再调整),每月月底按实际出车天数结算。甲方于下月教师发工资日按实际出车天数结算营运期间报酬。

  19、乙方在甲方(学校)接送学生每学期最后一个月的营运报酬在下学期给予结算(6月,7月,12月,1月)

  20、在每学期结束后,乙方要义务为学校招生一天。

  21、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校园内,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此处填写完整的校车车牌号码)

  注:该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如遇交警、交委查车、查出与行驶证不相符或查出报废车,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但签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注:该校车安全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校车迁入学校后,另行签约补充协议。

校车安全责任书5

  甲方:_____市三危中学(中小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_____市飞天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校车服务提供者)

  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校车服务达成协议,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基本情况

  1.车牌号码:甘F169732

  车型:大型专用客车

  3.车主姓名:贾世民

  4.核载人数:25人

  5.校车标牌编号:

  6.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20___年7月15日

  7.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见校车标牌

  8.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20___年8月30日

  二、相关人员情况

  1.驾驶人:姓名:贾世民;性别:男;年龄:41;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20xx年9月1日;准驾车型A1A2;联系电话:。

  2.备用驾驶人: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准驾车型: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员:姓名:苏锟

  电话:

  4.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姓名:______,电话:______

  三、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做好与乙方对接工作;

  2.选派确定随车照管人员,并做好安全教育;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四、乙方责任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保证所有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有关安全设备和卫星定位装置;

  3.加强校车驾驶人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

  4.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

  6.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及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五、其他事项

  1.责任期限:20___年___季学期

  2.月票价格:每生每天乘车费用为:____元(含财政补助)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教育局。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校长(园长):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6

  为切实做好我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校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校车的安全技术情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校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校车辆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无恶劣品行记录。

  2、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扣分累计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人必须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无饮酒和熬夜等不良习性。

  4、驾驶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交警、运管、教育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接受车车主(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2、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学校接送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接送车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3、有接送车的幼儿园每年除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外,还要与本园接送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有接送车的幼儿园必须建立接送车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查维修等情况。安全档案要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并经常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性能进行检测。

  6、道路基础条件差、有事故隐患的路段以及在恶劣天气下(雨、雾、雷电等)一律停止接送学生。

  四、各幼儿园要对每一位学生上学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类登记造册,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学生进行交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并与家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各幼儿园要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及存在非客运车搭载学生现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五、各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管。对幼儿园因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乡政府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_____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章):______幼儿园园长: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责任书8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部门: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9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0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

  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二○××年 月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1

  根据《校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我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校车管理实际,双沟镇中心学校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统一标式;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凡配备接送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及时到镇中心学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区教体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三、奖惩与处罚

  1、对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心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导致发生重、特大接送车辆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取消其办学(园)资格。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

  校长:

  校长(园长):

  XXX年十二月一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4月5日颁布实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与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

  二、管理目标

  1、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备案的校车,要对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承运人保险、车内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督促驾驶员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报废汽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或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接送学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学生,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强令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

  4、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撰写交通安全心得体会;设立并定期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5、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承诺:

  1、驾驶校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摒弃驾驶陋习,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起步、停车时注意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确认安全。认真做好出车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学生的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警大队和校车驾驶人各一份存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符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参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检查校车标识张贴情况,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告诫广大家长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和不符规定的车辆。

  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本学校、本幼儿园与校车所有人、驾驶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三方协议。

  六、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

  七、要求并加以督查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教师跟车制度。

  八、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周末和节假日进入校园接送学

  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备的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提醒驾驶员遵从校车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不准进入校内,对所有超载车辆不予放行。

  九、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予以阻止,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举报。

  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学校将定期督查各校工作,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学校: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长:xxx

校车安全责任书15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无犯罪记录;

  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况,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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