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1-15 15:17:4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食品安全责任书1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总公司与各餐饮中心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僦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额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

  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央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自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无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疫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避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呆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属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日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预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班组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心校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金能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班主任负责制,食堂安全工作人员和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宣传,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食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食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并按照《餐饮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等工作;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48小时,以备检查;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坊子区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方案》,做到各负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分级管理要求,报告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食堂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由他(她)自己负责。

  (十)要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未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学校的考核、奖惩。

  三、考核与奖惩

  学校年终对各班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对各班级安全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食品安全责任书3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4、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掌握有关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严防病从口入。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防霉变、防投毒等工作。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按要求完成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8、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2日。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个人各执一份。

  xx小学

  校长(签章):责任人(签章):

  20xx年2月6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4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市编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景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书。

  第一、工作指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职责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资料,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制与职责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疾控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经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学生不吃霉烂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超市)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4、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食堂业主按时办理食堂食品安全职责险,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学校工作职责,协助执法部门严格对所属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将平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治有机结合,督促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食品原材料及时全面索证、饭菜足时足量留样备查、餐具用品规范消毒、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质量有效保证等各项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切实提高应急反应本事。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进取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学校。

  8、进取完成县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其它监管任务。

  第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团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第三、职责目标考核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职责的领导和直接职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职责追究办法》规定予以职责追究。

  本职责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职责书执行期间,如学校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x教体办(章):xx负责人签字:xx

  职责单位(章):xx 负责人签字:xx

  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5

  甲方:仪陇县二道镇小学校

  乙方:食堂从业人员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特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负责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遵守就餐时的纪律,听从从业人员的安排。甲方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督促检查。乙方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一。食堂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参加体检。

  二。食堂从业人员要当天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的物品。

  三。所卖饭菜要清香可口,不能有异物残留其中。态度谦和,服务热情周到,关心师生身体。

  四。所出售的食品要保证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食品实行留样制。

  五。要按规定做到有储藏间、工作间,食品生熟分离,并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好冷藏保鲜工作。

  六。保持好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他人进入操作间。

  七。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八。若因食堂食品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将根据事故的大小由从业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九。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6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账建立率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使用物质制售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七、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

  加剂使用台账,“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实施率达100%。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的监督信息公示栏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保证其正常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办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应当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报告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万隆镇人民政府和经营单位各一份。

  经营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二0__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乡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继续推进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

  (八)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和学校、企业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九)完成乡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人若有人事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本责任书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9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

食堂承包人签字:

  xx

  20xx年9月1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0

  甲方(食品供货商):

  乙方(食品经营者):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食品名称: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供货商(甲方):经营单位(乙方):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一、管理措施

  1、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2、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垃圾站。

  3、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定点采购(签定协议),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4、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履行与学校的合同条款。

  二、责任追究

  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由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仲裁、处理),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从业人员签字学校法人签字

食品安全责任书12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州市食品安全职责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职责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职责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取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贴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进取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供给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进取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职责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景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书13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市编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疾控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学生不吃霉烂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超市)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4、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食堂业主按时办理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学校工作职责,协助执法部门严格对所属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将平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治有机结合,督促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食品原材料及时全面索证、饭菜足时足量留样备查、餐具用品规范消毒、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质量有效保证等各项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

  8、积极完成县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其它监管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三、责任目标考核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学校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南麻教体办(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责任单位(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4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绿珠九鼎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你的责任如下:

  1、经营者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

  2、经营者要熟悉和掌握有关商品知识。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色素、激素、农药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3、禁止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和经营过期、失效、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

  4、禁止经营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害于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食品。

  5、经营者对其销售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做到供货单位,进货数量要记明,食品去向要记清;经营者应索取供货商资格证件和食品相关证件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6、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

  经营人:

  身份证号码:

  摊位号:

  XXX有限公司

  信息检测部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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