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07 17:20: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线,以基层平安创建为重点,以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为目标,完善机制,深化管理,依法治理,通过基层平安创建推动全社会平安建设,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幸福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帮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村民代表议事、监督机制落实,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矛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体系和“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行政调解进村,实现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五个到位”。积极参加进村入户下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指导帮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构建村治安巡逻防控网,预防和减少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加强农村“天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平安信息村”建设,不断普及技防设施,提高防控科技含量。建立健全护村护院治安巡防队伍,发挥群众自我防范作用。

  (三)指导帮扶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帮助建立完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和留守妇女儿童等教育帮扶制度,做好教育帮扶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指导帮扶深化基层行业平安创建。积极协助新港镇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解决影响基层农村平安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村平安创建成功做法,培育一批平安创建先进典型,打造一批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的自然村(组)。

  (五)指导帮扶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区委关于建设平安区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深入乡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公安安全感指数及满意度。

  (六)指导帮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教育村两委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认真执行政策法规。积极推动信息网络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依法管理,扩大依法治理的覆盖面,提高依法治理实效。

  (七)指导帮扶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协助新港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治办)不断加强村综治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农村实施“五大民心”工程。加快建设综治信息化平台和网上管理服务平台。配齐配强村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努力解决无人办事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帮扶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帮扶工作小组:组长副局长,成员由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挂点帮扶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制定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定期督促指导。局创建帮扶工作小组每月要到帮扶点上调研指导一次以上,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在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掌握挂点村平安建设的进展情况。

  (三)务求取得实效。平安创建工作一定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做到工作有目标,活动有场地,宣传有阵地,教育有对象,制度完美,成效明显,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公众的安全感提升,社会环境明显变好。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一、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工作方案 篇3

  一、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原则。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二)集约高效原则。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盘活存量,做优增量,严格用地标准、准入门槛和绩效考核,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三)绿色开发原则。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生态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绿色矿业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

  (四)成果共享原则。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统筹各方利益,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

  (一)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明显优化。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基本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规模以内,城镇村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

  (二)公众参与和社会共识明显增强。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集约新风尚。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土地资源的集中利用、复合利用、立体利用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

  (四)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和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所有矿山企业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位居全省先进水平,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明显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矿山地质环境逐步改善。

  (五)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建设有新突破,不断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制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引导、激励约束、评价考核等节约集约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惜土如金,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管控。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红线,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类规划,确保规划的协调一致。加强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底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

  (二)坚持向内挖潜,加大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深入推进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闲置土地发现不留死角、处置全覆盖。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上下功夫,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实施“零地技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利用存量土地、租赁标准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认真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

  (三)坚持奖优罚劣,着力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用地,严格新建工业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益。将单位GDP地耗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确保全州单位GDP地耗水平超额完成省定“十三五”目标。强化土地利用综合监管,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保持五年累计供地率不低于65%。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4项创新试点。

  (四)坚持主体责任,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和速度;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断提高。

  (五)坚持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水利、交通、村庄建设等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放大效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创新土地整治建设模式,深入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工作试点,积极服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国土生态整治和矿山复绿工程,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统筹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矿产资源开发收益,重点完成全州“三区两线”(“三区”指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交通干线、河流沿线的直观可视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六)坚持示范引导,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净采矿权出让制度。开展州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建设,培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艺、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矿山废水、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试点建设,以资源开发服务精准扶贫。严格执行矿产资源“三率”标准,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监测考核体系,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逐步淘汰设备、“三率”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全面促进矿产资源科学低耗和高效利用。

  (七)坚持于法有据,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坚持“一户一宅”分配原则,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定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八)坚持综合配套,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建立全州统一的1+N(州+8县市)交易平台,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网上交易。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运用各种调控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及市场主体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单位GDP地耗考核,改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法,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评价,规范项目节地评价。建立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以新开工项目清理为重点,着力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执法监察体系,有效制止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3月15日—4月30日)。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县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选定中介技术协作单位,按要求收集相关评价考核数据,组织上报材料。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5月1日—6月10日)。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具体措施,按照创建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检查和指导,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总结交流,确保达到创建活动考核测评要求。

  (三)总结申报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30日)。全面总结全州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和新经验,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励政策,及时组织申报材料编制,做好申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州创建工作,是贯彻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委、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规划局、州统计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电视台、日报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州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办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法规、政策和资源国情、省情、州情,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各级创建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促进形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民共识,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上报。

  (四)培养节约集约意识。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建立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树立集约利用理念,加快外延扩展粗放利用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大力提升资源产出效率和综合效益;树立循环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树立市场配置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资源产权市场,构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树立创新引领理念,把创新摆在资源节约的核心位置,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建立储备土地的供应与农地转用指标挂钩制度。细化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落实定额指标管理。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建立工业项目无绩效退出机制。形成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的联动政策,建立存量用地集约利用和增量用地挂钩机制。制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政策,开展零星工业用地置换,探索工业用地储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行劣势企业淘汰。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竣工核验制度。完善考核挂钩制度,将资源消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指标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六)严格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近、中、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七)强化耕地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的内容和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扎实做好以城市周边为重点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倒逼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推进“金土地”工程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质量持续提升和生态状况不断好转。

  (八)推动节地挖潜。针对我州耕地资源相对缺乏、后备资源不足、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用地需求极度紧张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自行开发等形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在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用地结构调控、投资强度、盘活闲置土地上狠下功夫,督促帮助企业加大投资强度,提高用地效率。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有效调控用地规模和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创新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开发城市建设用地的新思路、新办法。

  (九)实施资源整合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树立矿业开发一盘棋的思想,整合优势资源,鼓励矿业集聚开发。推进矿产资源在区域内合理流动,重点向龙头企业集聚,对现有小矿山企业采取限期整改、重组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组织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开采与治理两手抓,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十)落实批后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对新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建立跟踪管理名册,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账,以便直观了解用地动态,实行动态监管。

  (十一)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模范州创建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突出特色,着力解决影响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问题和主要因素,及时总结,打造亮点,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成果,把创建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统筹城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提升城区教育水平,特制定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

  一、流动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城区教师流动,按编制总控原则,由城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每年控制在2%以内的流动率,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2、加强均衡。切实强化城区各学校学科师资的平衡工作,形成师资刚性调剂机制,促使学校间的师资均衡和结构合理。

  3、合理流动。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调动;由超编多的学校向超编少的学校调动;由学科师资多余的学校向学科师资紧缺的学校调动。严格执行流动中学科需求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

  4、流向控制。严控幼教与义务段之间的跨编制区域的教师流动,严格控制小学、初中之间跨学段的教师流动。原则上要求现单位在编工作满3年,聘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及评上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满三年。

  二、流动条件

  1、师德高尚,工作态度端正,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效果好;

  2、教龄必须满5年以上;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申请调动的教师学科专业必须对口。

  三、条件限制

  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动: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经济处罚的;

  2、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或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3、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4、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5、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不达标的;

  6、年度考核定格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四、流动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调动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下载《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填报(一式二份)。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和调动条件进行审核,于8月5日前报城区教育管理中心。(镇〈街〉之间流动申请材料于7月26日上交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3、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城区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局调动总体原则要求及城区教师调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规操作,经历申请、推荐、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于8月24日前将《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和《20xx年(城区内部)教师调动推荐对象信息一览表》报教育局人事科。

  4、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初审后,报局党委审核,再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审批。

  五、组织领导

  教师流动工作,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为使教师流动实现公开、透明、公平的目的,中心成立城区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柏根;副组长,金志安孙海尧;组员,来春霞傅柏伟盛政李国芳赵小海张继春许羿。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宣传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xx区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20xx年7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5

  一、治理区域及治理责任

  镇信用联社至街口。由县经商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镇信用联社和县中医院参与配合。

  二、治理目标

  (一)硬件设施齐备

  合理配置果皮箱、垃圾箱或垃圾池;合理规划小车、摩托车停放点、提示牌;设置有街道、路牌。

  (二)环境卫生清洁

  街道洁净,无裸露垃圾;小区、居民楼环境舒适,无卫生死角;单位办公区整洁有序;窗口服务大厅环境优美,提供优质服务。

  (三)交通秩序文明

  摩托车在划定地点停放有序;街道车辆通行有序;过往行人遵规守纪

  (四)城市管理有序

  门市业主和居民住户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包文明)责任,无占道经营、乱贴广告、乱搭乱挂的现象;“行商归市”,无流动摊贩以街为市;灯杆、墙体、钢架、立柱广告无破损、脏污,区域内无小广告;在建工地要达到省级标化工地的要求。

  (五)宣传氛围浓厚

  区域内各单位有两块以上的创建宣传栏,有led显示屏的单位要流动播出创建标语;社区设立的宣传栏要完整、清洁,且有反映创建工作的内容;居民聚集区公共区域如楼道、院坝要有文明温馨提示语;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有文明温馨提示语。

  (六)创建活动丰富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文明劝导、社区共建等服务活动;动员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文明交通出行等活动;利用社区文明学校开展创建宣传;所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文明服务。

  三、治理范围

  1.乱吐口痰、口香糖、食物残渣等;

  2.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食品包装袋等杂物的;

  3.践踏草坪、采摘花草树枝、噪音扰民;在露天场所或在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等;

  4.随地便溺,乱倒垃圾及污水;

  5.“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好的;

  6.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骑门摆摊、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的;

  7.行人在城区内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的;

  8.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装卸货物或施工等;

  9.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公路上逆向行驶的;

  10.三轮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11.市民在公共场所算命,从事迷信活动的;

  12.有意损坏路灯、垃圾箱、公共标识等公共财物的。

  四、人员组织

  按照县四创联动指挥部安排组建志愿服务队(由县经商和信息化局、县镇信用联社、县中医院抽调人员组成),上街治理不文明行为,在每月最后一个周的星期五下午上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与教育,并宣传普及城市文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责任区域,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教育。

  五、治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万人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四创联动”工作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和自身责任区域整治相结合,每月的集中治理和每周的集中治理相结合,整治劝导与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结合,劝导教育与抓典型曝光相结合,日常劝导与集中劝导相结合,“五个一”个性化处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明确工作纪律,注意文明用语,讲究工作方法,确保自身安全;广泛动员,召开治理专题会议,讲明目的意义,每个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日,机关单位除留适当的值班人员外,应集中人力、精力、时间抓好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每次集中劝导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做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万人上街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队活动时,须统一佩戴“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者”标志,以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吸引和感召广大市民主动带头加入到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让广大市民成为“四创联动”活动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四)领导带头,一线指挥。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深入自身区域积极主动开展治理不文明活动。

工作方案 篇6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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