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2-11-08 16:53:5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仲裁申请书(15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仲裁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仲裁申请书(15篇)

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男,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省**市**县**乡**村**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0755-*****。

  申请事项:

  1、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份工资**元,逾期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元。

  3、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加班工资**元,以及逾期支付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4、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应由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的社保费用**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实及主张依据等)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视申请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相关劳动法规,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2

  申诉人:李xx,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xx,原xx公司员工。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xx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xx烟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xx年6月2日、xx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xx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xx1xx6+(30天xx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xx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xx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xx96xx200%),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xx10xx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协议书》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XX,女,汉族,出生XXXX年X月X日,住址

  被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

  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敬礼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请书4

  申诉申请人:_____

  住址: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__

  被申诉人:_____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__年___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__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___年。_____年___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

此致

  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

  日期:

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请书6

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于xxx年xxx月份进入xxx公司工作,任xxx一职至xxx年xxx月。在xxx年xxx月的时候接到xxx公司电话通知,在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只有口头通知将我三人辞退。在xxx年至xxx年的xxx年工作期间,与___签过两次合同每次签定两年共四年,始终没有给我们一份合同也没有让我们看合同内容。但是后三年未与我们签合同,此xxx年工作期间没有给我们三人缴纳社会保险。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依法获得xxx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申诉人应当依法获得xxx元。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请___按照相关要求为我们补缴社会保险。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___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

  xxx年xxx月xxx日

仲裁申请书7

  申请人:徐xx,男,xxxx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xx省xx市xxxx村xx巷xx号;电话:13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区xx街xx号(通讯地址:xx路xx号东鼎大厦xx号)

  法定代表人:陈xx

  电话: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xxxx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xxxx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xx个月(每月工资xxxx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x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xx万元,实际回收xx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x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男,汉族,x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xx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xxx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xxx年1月至x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x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xxx 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x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

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

  住所: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被申请人:

  住所:_____市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__,男,汉族,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

  职务,总经理电话:_______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__年9月8日到20__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__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__年9月和20__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112小时××)

  五、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__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__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__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__-09-08日到20__-10-09日工资计20__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__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112小时××)

此致

  __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11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XX市XX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12

  申诉人:李xx,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原xxx公司员工。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10×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协议书>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1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嘉劳人仲(20xx)办字第1914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被申请人(陆)在申请人(上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处工作,双方签署过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写离职申请单,申请离职。在仲裁庭审时,申请人向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示了被申请人的填写的离职申请单,被申请人对此也是予以明确确认的。从以上的事实和证据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是自行申请离职,不与申请人重新续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1、仲裁裁决认定被申请人20xx年1、2月份未发放的1000元为克扣工资错误。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500元为效益工资,该部分工资是按照申请人的经济效益以及被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而给予是否发放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招商工作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却一直毫无进展,为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调岗,并且被申请人对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请人不发放该部分的工资是有依据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请人陆立坚出勤天数为12.69天其应发工资为1668.03元,但当月陆立坚领取工资为xx元。

  2、裁决书认定被申请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错误。被申请人20xx年3月份在申请人处工作天数为11.38天,此项有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刷卡汇总表"和被申请人提供的请假单等证据证实,所以申请人三月份得工资为1226.7元。而不是裁决书上的2566.43元。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仲裁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三、经核实20xx年工资发放情况,被申请人陆明知自己没有全勤工作,却多领取工资却故意隐瞒,不予退回公司。

  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过到全勤工作,却以全勤领取工资,20xx年共计多领取工资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领工资841.34元。上述款项,5355.69元,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予以退回申请人。

  综上,申请人认为,嘉劳人仲(20xx)办字第19xx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七月二十三日

仲裁申请书14

  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元( 20xx年xx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进公司一年两个月后才签订合同,期间没有支付两倍工资,签订合同的第二年,合同没有到期,公司无原由开除员工,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也没有支付赔偿金,公司因为知道违反了劳动合同,现在离职也不给办,而且回去协调已经不承认开除了员工,也不让其回去继续工作,对外称给其停职处理,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且劳动保险已给停交。

  而且合同期间从没有过带薪年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三薪,因工作生病住院也不报其医疗费用,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贵仲裁庭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望判如所求。

此致

  xxxx仲裁庭申请人: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15

  申请人:xxx,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委托代理人:王xxx,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x,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

  申请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xx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xx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开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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