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2-08-18 17:51:0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1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2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乡土中国》读后感3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 “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4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冲击。中国出现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5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厚的乡土气息,费孝通先生分析的中国乡土社会的最大特点主要是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差序格局”下礼治秩序。其描述的“乡土中国”主要有以下特点:

  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为中国社会下了一个定性———“土”。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有三个特点:第一与泥土分不开,第二不流动性,第三熟人社会。“乡土性”强调的是对土地的重视,靠土地为生的人是离不开土地的,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深深扎根于土地中,在人与空间上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指个人和个之间的关系,而是村和村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们固着在土地上,所以产生了不流动性,这种不流动性被千百年来的人们固化为一种“安土重迁”的价值观。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客观上决定了在乡土社会中生存的成员对法律没有信仰和依赖,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

  我们都知道差序格局、是费老在研究中国乡村结构时提出的概念,费老用社会结构分析方法对社会传统的农村进行分析,他在涂尔干提出的概念的基础上为更准确地区分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提出了“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就如费老说的“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圈子的大小和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和知识文化水平几个因素的大小强弱是成正比的。血缘组织越大,圈子就越大,其属性规则以伦理辈分为基础,地缘越是接近就越易形成差序圈子,而经济水平和政治地位的高低是圈子形成最重要的因素,它象征着权力支配的大小,而文化知识则是农村居民普遍缺乏又普遍渴求的,圈子的形成可能是种因素的结果,也可能是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以优于自己的人为中心的圈子。费老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很多国外人士就说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与其西方的团体意识相比之下我国的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的主张是有不足之处的。我国的道德和法律是在一定意义上是有伸缩性的,这都在于被施者的身份和地位以及所谓的关系对,费老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方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到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正是如此。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里在村落内部,熟悉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共享的资源。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依靠的不是现代社会所熟悉的力量,法律在乡土社会不能产生也不被依赖和信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礼不需要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是积累的经验。在乡土社会,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在乡土社会中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前人的经验,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做自己生活的指南。代代相传的累积使得多数传统后来者不需知之,只需照办。礼就是按照“仪式”去做,礼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礼治表面上看去似乎是人们不受规律约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是人们主动地墨守成规,是社会教化所形成的。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

  这样的社会特点、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就决定了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法律文化的不同的价值选择。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历史结构和经济形式造就了乡土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进而形成了典型的乡土社会的法律文化和价值的选择和取向。如今,我国正不断地推进法治进程,如果从乡土中国的角度来看,推进法治的进程,恰恰是要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的传统。归根到底,要解决中国的法治问题,还是要从农村着手,解决了中国的农村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基本的经济形式和体制,进而建立近代以“权利”、“平等”为基本价值选择的法律文化体系,走到那时,法治也将成为中国国家运行和治理的必然选择。

  学术著作做的高深并不难,难的是就高深又能让读者豁然开朗,有所释怀。“不以貌取人”的道理也能套用到阅读的选择上。《乡土中国》这本貌不惊人的“小册子”,再次印证了“浓缩的都是精华”这一经典论断,在书中费老提出了很多创新的概念,讲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性等等。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捧起这本书,看看半个世纪前思想大师费孝通先生告诉你的“中国那些事儿”,体会到古老的中国在当今日新月异的变化背后,仍保有的那些不变的根性执着,这可能是比“中国经济奇迹”“世界制造工厂”等新晋头衔更加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乡土中国》读后感7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8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9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 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xx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xx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 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对于《乡土中国》这本书,我在研一上半年的时候就听我的同学提起过,同时我也在图书馆借到了这本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深刻的去读这本书。本次由于学业的需要我又来从新的翻看的到了新的感觉,这可能就是经典著作的功效。这里非常的感谢田田老师上课的耐心讲解使我对于本书的理解能更深的认识。对于大家小书这类书籍我非常的喜欢,能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多的知识,这可能就是这类的优势所在吧。下面就是我对部分章节的读后感,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分篇介绍

  1.1文字下乡

  在本次的作业中,已经有同学写文字下乡这一篇的读后感了,但是有一句话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字下乡这一篇在本叔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费老先生说他不反对文字下乡,但是他同时强调文字下乡并不是代表乡下人愚钝,不是学会了文字就变得多么的聪明。乡下人有乡下人的好处,城里人有城里人的优点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因为都是一样的人,大家的智商都差不多。只不过每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所导致的。这一点非常的适用现在社会中的一些人对于乡下人的歧视。记得有一个相声名人说过,往祖上追大家都是农民。其实农民只不过是没有机会来接触文字,对于文字的不理解和在乡土社会中起不到多大作用而导致的。所以文字下乡只不过是让人学会用一种工具而已,文字的交流语言的形成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来帮助人们生活。对于人们适用工具没什么谁比谁更高级,只不过谁不谁知道的早晚而已。

  1.2名实的分离

  在名与实的这篇中,费老先生深刻的分析了名与实分离的实质。说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政权和不同的社会氛围下,名与实存在这不同的分离标准。例如费老先生说的名与实存在如果完全相统一的状态下社会是相同的。然而这种社会几乎是不存在的,在中国传统的社会形势下,由于是地缘社会的影响。社会的变迁中国相对于西方国家变化还是较慢的。但是就是在这种社会中名与实也存在分离的现象。长老权力的分解,现实与理论的分离都是名与实的具体的体现。这就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实。从小长辈就教育我们要听从长辈的话,有一句话我相信和多人都听过就是长辈走的路比我们走的桥都多。这句话是用之中夸张的手法,但是也有其道理所存在。然而在现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科技的高速发展,尤其现在的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达,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变得多元化。在传统的地缘社会中的那种听从长辈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有很多的新的问题有了更专业和更加方便的解决方式。而相对来说长辈的那种解决问题的模式已经不是最优的选择。那么就会产生了费老先生所说的名与实的分离。因为我们在表面来说会遵守传统的规则,但是实际上我们的内心早已经发生了变化。

  1.3从欲望到需要

  欲望--紧张--动作--愉快。这个类似于法则样式的公式就是费老先生总结出来的从欲望到需要的核心。欲望是人类社会中做一件事情的开始,社会中的人做一件事情都需要欲望来支撑。大家肯定都听说“你做过做一件事情为了什么?为生么要去做”现在大家都很讲求效率也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最多的事。然而在这种“为什么”中就是欲望而要达到的目的中的初始动机。这种动机我们可以理解,费老先生在本篇中的欲望。在乡土的社会中人们也是在欲望中生存。比如说你可以文一个人为什么去吃饭,他的回答肯定是为了不饿,为了美味等等....但是他们不一定都能知道吃饭的根本目的其实是为了补充营养为了生命的延续。

  1.4序言和后记

  本书的序言和后记的部分乃是本书的精髓所在。尤其是本书的序言部分非常能帮助读者理解本书出版的目的以及本书的核心内涵。

  序言和后记部分的读后感同时也是令我发难的,目前还无法写好本书的序言和后记的感悟。下面我就按照我自己的见解来说明一下我自己的感悟。费老先生是一个令我崇拜和尊敬的老者,在做学问方面有自己的独特的深刻的见解。同时这位老者在后记中说道在年轻的时候追求学问孜孜不倦和那股子的闯劲儿仍然值得现在的我们来学习。热爱知识,追求真理这个是应该是每个学生进步的基本。

  再看费老先生的经历,那时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还能不忘初心的继续追求学术,这种精神真的是令人佩服。

  在最后的后记中费老先生用很大的一部分篇幅来叙述社会学究竟是一个什么学科,从他的笔下社会学大似像是哲学那样包含着很多的学科分支的科学。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同时也感受到了一丝丝的不满,是有些人对于社会学的看法认为是“剩余的社会科学”。

  二、感悟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著名的学术著作。这本书不仅仅有很强的学术内涵同时也非常“接地气”,能让每一个读者能够读懂。不仅仅社会学的专业的人去读的书,同时大众也适合读一读。这本书能够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现在的社会发展和传统的社会中的不同。同时也能让我们明白现在的社会。这些差异在费老先生的书中有深刻的讲解。在接受很多年的西方教育我们有可能忘记了四书五经,有可能不知道《论语》等很多的传统书籍。但是从读完本书后就会发现其中的奥秘。

  对于本书,我的看法尚浅薄,有很多的地方读不明白。请大家多多包涵。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xx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社会学系的同学推荐给我一本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在我们学界及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怀着敬重的心情,我看完了这本书。

  看完后我感慨这本书与其说是本社会学的著作,不如说是本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与哲学书,它的每句话都富含哲理,让人深思与回味,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这本书以这些方面分别展开,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家族亲友、血缘地缘、名实分离、欲望需要。我才疏学浅,不知深会其知识于万一,我谨从熟人社会这方面来谈谈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所以,熟人社会又可以称之为“关系社会”、“背景社会”。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

  因“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典型话语的缘故,所以有人把“熟人社会”亦称之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利益目标”,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等。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从“熟悉得到信任”,真正能够让人产生信任感并且促使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内部化机制”的无形和有形的存在与制约,人情往来使得面子、信任、规则等在“熟人社会”内部发挥作用,并且成为熟人社会一个恒定的规则。

  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其实熟人社会在当今的中国体现在方方面面。从为子女求职就业到医院寻医问诊,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同学聚会到同乡老乡会。可以说“熟人社会”的影子在乡土中国简直是无孔不入,托人、找人之风盛行,的确熟人社会给人们的感觉就是熟人好办事,熟人办事放心,事情容易解决。

  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人情网”对制度执行的干扰,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其次,以“人情”代替“竞争”,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将亲情、交情、友情这种温情脉脉的手段移植到管理企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中来,导致经济管理中丧失了“利润”的冲动,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xx,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治社会的腐蚀、市场经济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

  费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生人社会”时,熟人社会才会被打破。但是,仅靠社会的自身发展,“生人社会”的形成将会变得漫长而不可期待。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首先,要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民主和法治的。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治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所以,打破熟人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民主法治。而要实现民主法治,首先要有透明的制度,要有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和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为建立关系网埋下了伏笔。

  其次,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里,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共权力可以为所欲为,xx,致使行政行为商品化。另一方面也为那些觊觎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达到个人牟利目的人提供了机会,满足了他们不断膨胀的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同时也使公共权力真正用之于处理公共事务。

  再次,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没有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建立起“陌生人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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