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04 08:20:1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提升员工自防自救水平。为此,结合解放公司实际,预防和减少冬季火灾危害,提高火灾预防能力,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整治重大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公司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动员全员力量,围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推进解放公司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冬防工作,巩固提高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不发生一般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解放公司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延昌

  副组长:黄建华、孙巨

  组 员:各分子公司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解放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海华

  成 员:韦晓峰、李润深、王荟杰

工作方案 篇2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蚕蛾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大蚕蛾主要取食核桃树叶,危害严重时核桃树叶全部被吃光,仅剩下叶脉和核桃幼果。已受害的核桃树,因树叶被吃光,难以进行光合作用,导致正处于膨大期的核桃果实大量落果,造成核桃严重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连续危害三年以上的核桃树树叶变小,发黄,挂果率低,甚至整株枯死,同时由于树势衰弱,容易诱发其它病虫害的侵入,危害极为严重。该虫害自年在市发生以来,发生范围已涉及县等七县(区)发生面积25万亩,危害程度逐年加深,经济损失大幅增加。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各县(区)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局部发生区危害程度也有所减轻,但因防治不彻底、防治效果差、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灾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据市森防站调查预报,受去年冬暖及今春干旱天气影响,今年全市大蚕蛾发生面积在28万亩左右,且局部区域危害程度进一步加重,其已经给我市森林资源造成了重大危害和损失。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蚕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大蚕蛾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科学防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大蚕蛾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以及当地测报点的作用,适时对本地大蚕蛾虫害开展调查,查清发生、分布和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虫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专兼职测报员和属地林业站虫情调查责任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虫情查防和举报。同时,要结合举报、调查和监测,定期发布病虫害测报信息,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大蚕蛾除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原则,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大蚕蛾的除治工作。对虫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相邻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跨区域的联防联治。要确保抓住最佳防治季节进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尽快控制病虫危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大力推行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提高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比例,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大蚕蛾的传播和蔓延。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的有效预防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进一步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行为。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制度,切实加强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各木材检查站要认真履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职责,严格执行“两证”运输证、检疫证)查验制度;各级林业、农业、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检疫工作,坚决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大蚕蛾防治水平。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大蚕蛾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突出抓好以生物制剂、仿生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同时,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现场防治示范等形式,帮助各林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大蚕蛾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水平。

  五)做好防治准备,确保资金和物资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大蚕蛾发生危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设施建设和应急防治的经费支持,提高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能力,努力扩大防治范围。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防治方案,及早储备防治物资,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防治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大蚕蛾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大蚕蛾防治工作关系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的生产安全和发展,关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局。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森防专业人才,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依法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机制,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规定的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解决好大蚕蛾防治经费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虫害,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三是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防治责任,要通过“行政加技术”形式,组织基层相关机构,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联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确保全市特色林果产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工作方案 篇3

  溺水事故进入了易发期,为强化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控溺水事故发生,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始终把维护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水域的防溺水工作;水利局负责对各河道、沟渠的防溺水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建筑开挖土坑的防溺水工作;城管局负责对人工湖、公园、广场等景观的防溺水工作;教体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常识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防护意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利用短信对用户进行防溺水教育;电视台负责向全社会宣传防溺水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治办、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强化责任。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属地监管责任,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将责任明确到每一片水域、每一个时段、每一个人。特别是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2、强化值守巡视和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负责水域进行日常巡视,在周末、节假日、暑寒假等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值守,并且留好值守记录;要对负责水域进行周排查,对隐患进行整治,并且建立排查整治台账;要在负责水域悬挂防溺水标语,在明显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注明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水情和禁止游泳、溜冰、靠近等警示语),设置防护栏(特别是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地段设置护栏),配备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子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

  3、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在暑寒假期间向全体用户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至少3次;电视台在暑寒假前制作、播出防溺水公益宣传片,把涉及青少年防溺水安全的注意事项和家长的责任义务向全社会宣传报道;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学校和师生中开展以“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为内容的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掌握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不放假”。

  4、加强督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负责水域区间的学生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或责任水域内连续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瞒报、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宜居乡镇”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部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景宝等人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与环保部门联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鲤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2. 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4.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镇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

  (三)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社区(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社区、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市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赶超发展战略做出新贡献。

  二、整改重点

  对区、开发区、县、县四县(区)进行例行督察发现并需重点整改的问题共3大类18个小项,涉及132个卷宗:

  (一)土地审批类

  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

  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

  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

  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

  5.未批先供1个卷宗;

  6.组卷不规范2个卷宗;

  (二)土地供应类

  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

  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

  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

  10.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

  11.组卷不规范5个卷宗;

  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

  13.低价出让2个卷宗;

  (三)土地执法类

  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

  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

  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

  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

  18.执行不到位11个卷宗。

  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9日)

  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 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 (11月20日—12月9日)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0—14日)

  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对整改工作认真、问题整改到位的县(区、市)通过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或在整改过程中依然发生类似问题的县(区、市)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延长整改期限,实行区域建设用地限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措施

  1.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市)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部署上来,根据市政府动员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区、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县(区、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本行政区域的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部署整改。

  2.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县(区、市)政府要认真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县(区、市)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劳动、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法用地者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依据法规,整改完善。各县(区、市)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要认真比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两县、两区对例行督察指出的132个卷宗,要逐一进行认真整改:低价出让的,要追缴出让金;征用按占用审批的,要重新办理征用手续;非法批地、以租代征未对村委立案查处的,要立即立案查处;档案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要重新完善规范。必须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

  4.分清责任,严格问责。各县(区、市)政府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例行督察中提出的132个卷宗,要分清责任,明确主体,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追究违法批地、违法供地、违法管地、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使全市广大干部确实树立起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市、县、乡三级政府,横向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次整改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促“双保”的高度,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迅速,周密组织。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一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就要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因此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工作标准,按要求、分步骤、高标准,有条不紊组织推进整改。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市整改工作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排查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整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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