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莎士比亚有感

时间:2023-01-05 10:48: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莎士比亚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莎士比亚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莎士比亚有感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2

  这些故事是为年轻的读者写的,当作他们研究莎士比亚作品的一个初阶。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曾尽可能地采用原作的语言。在为把原作编写成为前后连贯的普通故事形式而加进去的词句上,我们也曾仔细斟酌,竭力做到不至于损害原作语言的美。因此,我们曾尽量避免使用莎士比亚时代以后流行的语言。

  年轻的读者将来读到这些故事所根据的原作的时候,会发现在由悲剧编写成的故事方面,莎士比亚自己的语言时常没有经过很大改动就在故事的叙述或是对话里出现了;然而在根据喜剧改编的故事方面,我们几乎没法把莎士比亚的语言改成叙述的文字,因此,对不习惯于戏剧形式的年轻读者来说,对话恐怕用得太多了些。如果这是个缺陷的话,这也是由于我们一心一意想让大家尽量读到莎士比亚自己的语言。年轻的读者念到“他说”、“她说”以及一问一答的地方要是感到厌烦的话,请他们多多谅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叫他们略微尝尝原作的精华。莎士比亚的戏剧是一座丰富的宝藏,他们得等年纪再大一些的时候才能去欣赏。这些故事只是从那座宝藏里抽出来的一些渺小、毫无光彩的铜钱,充其量也不过是根据莎士比亚完美无比的图画临摹下来的复制品,模模糊糊,很不完整。这些故事的确模糊、不完整,为了使它们念起来像散文,我们不得不把莎士比亚的许多绝妙词句改得远不能表达原作的含义,这样一来,就常常破坏了莎士比亚语言的美。即使有些地方我们一字不动地采用了原作的自由体诗,这样,希望利用原作的朴素简洁叫年轻的读者以为读的是散文;然而把莎士比亚的语言从它天然的土壤和野生的充满诗意的花园里移植过来,无论怎样总要损伤不少它固有的美。

  我们曾经想把这些故事写得叫年纪很小的孩子读起来也容易懂。我们时时刻刻想着尽量朝这个方向去做,可是大部分故事的主题使得这个意图很难实现。把男男女女的经历用幼小的心灵所容易理解的语言写出来,可真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

  年轻的读者看完了,一定会认为这些故事足以丰富大家的想像,提高大家的品质,使他们抛弃一切自私的、惟利是图的念头;这些故事教给他们一切美好的、高贵的思想和行为,叫他们有礼貌、仁慈、慷慨、富同情心,这些也正是我们自己的愿望。我们还希望年轻的读者长大了读莎士比亚原来的戏剧的时候,更会证明是这样,因为他的作品里充满了教给人这些美德的范例。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3

  前几天,姐姐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听到名字就特别好奇,莎士比亚不是个人吗?怎么偷呢?为什么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呢?

  这本书的内容是:十四岁的仔仔没有双亲,在孤儿院长大。有一天,他被白医生买回了家做了徒儿,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后来,仔仔又被巴先生买走了,巴先生让仔仔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记录下剧团表演《哈姆雷特》时中说的每一句话,在交给巴先生。可是一场火灾把剧本给丢了,之后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剧院留下来做学徒,可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没有偷走剧本。可黑衣人法肯纳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中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仔仔也成为了剧团中的一名演员。

  这本书写出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出了仔仔的勇敢、聪明,巴先生的邪恶、卑鄙,阿敏先生的善良、勇敢和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幽默。仔仔剧团里的山德、居里安成为了好朋友,并在他们无私的帮助下,实现了梦想,成为了真正的演员。这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靠他实现了梦想,有些人靠他完成了心愿,俄国诗人普希金也说过“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亲密的友谊。”法国著名的文学家罗曼·罗兰也说过“有了朋友,生命才显出它全部的价值。”

  我们不能没有朋友,朋友是我们最亲密的人。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4

  《莎士比亚全集2》分六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就是一个故事,该书中故事主要与情爱有关。

  第一个故事《无事生非》就是关于男女之间,从相互不认同,到成为情侣。虽然情节老套,但作者的构思和语句却是一流,特别是文中多句具有哲理性开拓,令人不仅在欣赏内容的同时,还能体会到人生感悟。“我们往往在享有某一件东西的时候,一点不看重它的好处,等到失掉它以后,却会格外夸张它的价值,发现当它还在我们手里的时候所看不出的优点”鲜明裸露的人性被作者剖析的淋漓尽致。我们看到人类的弱点,就像我们自己也是如此地不珍惜眼前世故。

  多少的女人、男人都在不知所措中流失本应属于自己的人,但人就是这样,无论年龄,无论职业,无论你的出生或地位,缘份就像一根细小的绳索经不住风雨雷电的侵蚀。

  《无事生非》中的一位男主角因为嫉妒,从中挑衅,最后当事情暴露后,逃跑,也让人感悟小人无处不在,同时真相永远站在正确的一面。

  《量罪记》是书中最后一个故事,作为压轴文,给读者的感受就是当法律在无法实施情况下,所无情的驾驭在某些权利的手中,一旦掌控权利之人,欲望往往使得法律无法公正实施。摄政人在众人面前严酷,无私。但私底下却是一个恶满无德之人,因为婚奁抛弃未婚妻,因为欲望要求某女用纯情换取弟弟的性命。可这一切都被爵士发现人性的考验往往在欲望面前偏失方向。经不住考验的摄政被教育,可由此看到,法律与人性之间的紧密关系,通常法律不能顾全情感,而人性恰恰相反,所有的结论都是在人性中决策。

  所以说越是人性,越有情感的渗透。

  “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一个人往往因为有一点小小的缺点,更显出他的可爱”人无完人,所谓的缺点其实在凡人身上都有,只是大小,轻重而已。作者能从一个直面的角度告诫人,对于周围让你的看法和理解,也说明作者有着一个宽阔的心。

  巨作的构成就是在精辟的对话中彰显。莎士比亚在构造人物特性的同时,还在告诉世人,人该有的理想和原则。这也是为什么作品能流传至今,深受读者喜爱的缘故。

  “在爱情没有完成它的仪式之前,时间总是走得像一个扶着拐杖的跛子”愿天下爱情终归眷属。尘世间的男女之爱,本就是无法用语言来解释。在更多的情爱故事中,难免有令人失望的结局。可该书作者却让这些破碎、裂痕的爱情弥补完好,也许这就是作者内心深处的表白吧!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5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世人知晓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算是四大悲剧中最著名的了,两个年轻人因为两家之间的矛盾和恩怨而不能相爱。为了和罗密欧生活在一起,朱丽叶向神父要了一种能让人沉睡42小时的药。可是罗密欧并不知道朱丽叶的想法,以为她真的死了,悲痛欲绝,买了一种剧毒药喝了下去。朱丽叶醒来之后,见罗密欧死了,十分伤心,拿起匕首向自己的胸部刺去,倒在了罗密欧的身边。明明是长辈们之间的矛盾,为什么还要连累这些无辜的生命呢?使他们在悲痛中死去。这个故事和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中的一样,往往都是因为两家上一辈的恩怨弄得子子孙孙都结了仇,打的你死我活,结果双双死亡。为什么人们之间就不能各自宽容友善地对待呢?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6

  近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它让我知道了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有一个质的飞跃。

  本书的主人公是仔仔,十四岁的他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却有一手从白医生那里学来的速记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因此必须小心上锁,并且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剧院突然失火了,仔仔被人发现了,还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剧院的演员,生活得十分快乐。可是,仔仔的主人再次讨要剧本,仔仔没有办法,只好去偷。没想到,仔仔的主人已经买通了尼克去偷剧本······后来,这些行动被人发现了,但是,莎士比亚和演员们却原谅了仔仔,仔仔从此成为了一个好演员。

  读完了此书,我想到:“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改变。有一次,一个员工因为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监狱中,他十分后悔,但却没有消沉,而是努力的改过自新。在出狱的前一天,他给公司经理寄了一封信:如果你们能原谅我,请插上一面红旗在公司门口,我见旗下车,否则,我将到火车能带我走过的最远地方。”他出狱了,怀着绝望的心情坐上了火车,到了公司门口,他惊奇地发现公司门口插着一面大红旗,员工和领导都拿着小旗欢迎他,他激动极了,流下了眼泪,跳下了车子,回到了公司,最终形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员工······这些事例告诉我们要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这有可能带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让我们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吧!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7

  “读名人自传,品百味人生。”自从被妈妈种草了《雨果》这本书以后,我就迷上了名人自传。人物们对自传的印象总是枯燥无味的,可当你认真一读,才会发现它阐述的那些名人的经历都是那么丰富多彩,使你总能汲取到其中的营养之处,并学习那些名人的优点。

  今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自传,刚读我就被他悲哀的家庭给吸引了。他父亲凭着忠厚的个性,赢得了镇长这个职位。却因为把钱借给需要帮助的人,因而还不起债务,被罢免了镇长的职务。父亲一直希望莎士比亚去干有出息的事情,当时,演员这个职位是非常令人瞧不起的——包括那些戏剧创作者们,也被看来是低贱的职业。但莎士比亚从小就对戏剧情有独钟,看第一场戏剧的时候就已经被它精彩的情节深深迷住了。

  尽管面对父母的失望,邻居的冷眼,甚至同行的嘲讽……他依然遵循心中所想,去往伦敦,开始了他的戏剧生涯。在伦敦,他结识了一位公爵,这位公爵非常善解人意,一直帮助他,可这位公爵也觉得戏剧是干不出什么名堂的,他觉得诗歌才是高雅的,尽管莎士比亚在诗歌界也已经鼎鼎有名。,可他还是对戏剧念念不忘。很快,他创造出的第一部戏剧收获了大量观众的好评,可当时知名的戏剧家却批评他是妄想飞上枝头的“乌鸦”。面对种种挫折,她依然砥砺前行,接二连三地创作出了那些脍炙人口的好剧。在经历了改朝换代后,他依然坚持自己所想,创造出能反映当时现代灰暗生活的剧作,希望引起人们的共鸣。可他老年后,青年们却不再按他所想去创作剧本,而是写了一些看起来华丽但却内容枯燥的剧作。虽然他很失望,但他也明白,这个世界得交给那些年轻人了。故事最后,他回到了家乡,落叶归根。

  比起他中老年后的平淡生活,我更喜欢的还是他中青年时候的光彩。尽管面对外界许多的否认,他仍能保持一片初心不改,朝着自己所想的方向前行,我觉得这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在面对外界压力时,我们都应该旁若无事地想心中所想,做自己本来就想做的事。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什么不好,就算是错的,试过之后便能收获经验,再不会犯相同的错误。另外就是保持自己的梦想,心中怀着信念一路向前,迎刃而行。

  这是莎士比亚教给我的道理,他在我心里是最好的戏剧家。我佩服他不惧外界的勇气,也欣赏他作品的魅力优雅。正如他自己所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本《莎士比亚》就像营养品一样,不仅是外在对我产生了修养,更多的是心灵上的。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8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米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y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9

  我认为,书就是加油站,来补充我们空缺的知识。暑假里我读了许多本有趣的书籍,《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这本书包含了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几部戏,在西方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这些戏剧突破了悲剧和喜剧界限,反映出了生活的本来面目。

  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中我感触最深的是《麦克白》这部戏剧。《麦克白》主要讲了:苏格兰国王邓肯很受臣民的爱戴。他有一个表弟叫麦克白,他是位爵士,为国王打仗,非常机智勇敢,打败了外来的入侵者。再回乡的荒原上,麦克白被三个不像人的女人挡住了去路,那三个女人对他说:“您马上就要成为考特爵士了。”麦克白心里想自己怎么会成为更高一等级的人,果然这个预言实现了,麦克白欣喜若狂。她们又说:“麦克白,您将会成为未来的国王”她们又对身后的班柯将军说:“您虽然不是国王,但您的子孙后代会统治苏格兰。”

  麦克白一回家就对妻子说了这件事,他们开始不择手段,他们打算杀了国王。国王被杀之后,他的两个儿子都跑了,麦克白登上了王座。他想,班柯的子孙后代会统治这个国家。于是他想杀了班柯和他的儿子,班柯被杀了,但他儿子没死。之后,他又去找那三个女人。她们说:“只要是女人生的人都伤害不了你。”过了几天,费辅爵士去投靠了邓肯大儿子的军队,麦克白把费辅爵士的妻子儿女杀了,人们纷纷反叛了他。军队来了,麦克白激动地说:“只要是女人生的人都无法伤害我!”邓肯的儿子说:“费辅爵士可以杀你,他不是自然生的,是早产的。”麦克白自杀式的冲进了敌营。邓肯的大儿子重获了王位。

  麦克白之所以这么贪婪,完全是因为那些女人诱导他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我们在生活中不要因为听了别人的话而放弃自己应该做的事,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坚定的信念,以防被贪婪所控制。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10

  趁着现在头脑还比较热,让我表达我《仲夏夜之梦》的一点点感情。看这本书的时候感情对着情节起伏不定,而我现在能够说的,也就只是盖住书本之后,还残留在记忆中的那一部分看法。开篇黑美霞违抗父亲的意愿,与律森德相恋了。根据雅典的律法,女子如果不听从父亲的安排,是可以罪至死刑的。在这样严苛的法律之下,是爱还是死,必然是很多女子的追求幸福的最大问题。也是现代很多女人面临的问题。翻过页……

  噢,女人的美貌啊,到底是多么大的诱惑?能让年轻人轻易就被你吸引?女人的眼睛啊,你要多么明亮,才能留住追求者的心?海伦娜,这个被抛弃的美女,莫怪自己的眼睛不够明亮,莫怪她人具有比你动人的容貌。失去的男人的心,你该是苦苦追寻,还是回心转意?我在为你惋惜,你遭受心爱人最狠毒的咒骂和犹如见到魔鬼般的离开与抛弃。我又佩服你,这个勇敢的女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虽然你很明白,你越是乞求与纠缠,那人就越对你心狠!你说“得了吧,不管在寺庙、城镇、田头,迪米特里啊,你哪儿没把我欺辱。受你作弄,简直是女人的耻辱。我们原本不该像男人般为爱情争斗,我们仅有义务,让男人们追求。就天翻地覆,我都愿跟在你后头,死在我爱人的手中,我毫无怨尤。”好吧,最后你真的受伤了,但是我知道,你依然不放弃。

  男人的心意,又是怎么样一番光景?阴差阳错之间,让深爱着黑美霞的律森德被紫红的爱倦花的花液迷惑,一觉醒来,便热烈地爱上了心灰意冷的海伦娜,把昨日的情人看成是世界上最恶毒的丑八怪,把誓言当成有幼稚之人的玩笑?!噢,我忽然间好像明白了:女人啊,当男人真的爱着你的时候,你完全可以相信,他所说的誓言绝对是真的,绝对是发自肺腑的。但是当他真的不爱你的时候,他说的所有恶毒的扎心的话也都是真的。我姑且这样安慰着我自己,但是却越发觉得,男人,该是一种没有心的冷血动物吧。

  这场戏越来越让我着迷,当两个追求着黑美霞的男子全都爱上了原本被遗弃的海伦娜的时候,女人之间的战争开始了。她们相互猜忌,一个认为自己的失宠是对方搞的鬼,一个认为自己的突然得宠是对方在取笑自己。女人,总是这样

  善于胡思乱想,把所有的失意归结于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引起这些混乱的男人

  那轻易改变的心。哦,只有我知道,她们想的都是错的,没有谁故意去搞这些让我烦恼而又揪心的东西,都怪那紫红色的爱倦花,都怪那坏事的帕克!让原本的两个密友,在这混乱场景下变成了对方眼里恶毒的刺。真让我心痛!是不是每个人走到这一步都会如同她俩一样?是不是所有吵架中的夫妻都会恨不得对方去死?太可怕了,这敌对起来的心。噢!赶紧让这胡闹的一幕结束吧,我实在受不了两个本性善良的女孩这样相互中伤。

  在一觉醒来,世界全部变了样了。四个人成双成对,迪米特里重新爱上了海伦娜,律森德依然追求者黑美霞,这完美的结局真好。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1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那本书非常好看。

  十四岁的男孩子仔仔没有双有亲,还没有真正的名字,一但他却有一手记速得好本领。在十六世纪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记速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 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剧院失火了……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一本书,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环节“朋友”和“家庭”这个环节主要是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和仔仔的心理描写很清晰。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那段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阿敏先生很轻易地就能挡住法肯纳功过来的招式,但是却没办法功击回去。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12

  在人类文学的长流里,莎士比亚是一个永恒,他的戏剧创作经过了喜剧到悲剧,从浪漫到现实。卓异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篇篇锦绣,字字珠玑。今天,我就欣赏了他的光辉。

  《第十二夜》讲诉了一对双胞胎兄妹经过一次海难,顺利逃生,却又意外相逢。《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队仇家的争斗却导致了一对新人坚贞爱情的坠落。《麦克白》的凶狠,狡猾,为了王位不惜一切,真是个恶魔。

  读了这本书,我长了很多见识:有兄妹情深、冤家路窄、阴险狡诈的人都有。让我感受到人与人的区别,好人与坏人的区别,不仅沉思:好人为什么这样?坏人为什么会那样?好人为什么如此少。

  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文学的魅力,不禁让我深深的感叹:人,是万物的灵长;戏剧,是文学的楷模;形象,是人物的典范;语言,更是文字的光辉。文字,乃是人类的中心,学好语文,就等于学会体验文字的魅力。

  读莎士比亚有感 篇13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偷莎士比亚的贼》。

  莎士比亚那样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心里充满善良于勇敢的主人公,有着一番精彩人生经历。

  这本书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有着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他能够同步记录别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在那个时代戏剧是人们主要娱乐方式,好剧本当然有好票房。所以剧本是一个剧团最重要的秘密,通常都要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无法反抗,只好溜进剧院。没想到一系列阴差阳错的事情发生之后,仔仔竟然成了莎士比亚剧团里的一名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那个活生生的莎士比亚和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也许故事很精彩,我完全忽略了历史的痕迹,也只是在故事的一波三折中寻找丝丝入扣的线索。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善与恶,美与丑。仔仔的勇敢、发肯纳的卑鄙、阿敏先生的包容和莎士比亚的热情和幽默,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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