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2-26 13:22: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工作方案3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20xx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通过紧密衔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合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二、承办机构与筹资标准

  (一)确定承办商业保险公司。20xx年综合考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本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20xx年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

  (二)确定人均筹资标准。20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25元。

  (三)确定盈利率。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执行2%。

  三、基金管理

  (一)基金用途。大病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二)基金账户。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业务须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每季度首月5日前,商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内容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送上季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情况。

  (三)基金拨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人均筹资标准25元*参合人数),由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商业保险公司收入账户。拨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每季度拨付额为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的1/4。

  (四)基金结算。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合同年度基金结算。原则上应在参合年度次年3月份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县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大病保险资金进行年度审计清算,在4月底之前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1.提取盈利。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首先按照本县大病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总额×盈利率预算提取盈利部分,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利息不计入基数)。

  2.结余返还。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有结余,结余部分于4月底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有超支,从下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中追加。

  3.风险分担。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70%、30%比例分担,并在合同中约定。

  四、补偿办法与标准

  (一)计算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参合年度,参合农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间与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规定一致。

  计算公式: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可以单次住院计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累加计算。按病种付费病种住院患者,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费用。

  (二)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下列医药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6.单价(计价单位:支、瓶、盒)超过1万元的药品,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药品按照(1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7.单价(最小使用计价单位)超过3万元的医用材料,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医用材料按照(3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8.临床使用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除外)的费用。

  9.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脑瘫康复治疗患者住院除外。

  10.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xx年版)》与《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11.超出《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大病保险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12.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13.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4.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三)起付线。遵循“尽力保障”原则,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计算(即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困难群体对象范围按省政府或省级民政、扶贫等部门规定执行。持有规定的困难群体证件的参合患者(以持证为准)方可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标准。县合管中心应建立困难群体数据库并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分段补偿比例。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表1),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

  (五)封顶线。20xx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五、报销方式与材料

  (一)报销次序。参合患者在办理新农合报销后办理大病保险报销。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患者,原则上先办理商业保险报销,再凭发票复印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申请新农合报销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报销,一律凭发票原件办理其中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二)报销频次。大病患者可选择以单次住院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也可选择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年度内办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险补偿,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重新累计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总额,减去前次大病保险已补偿额,得出本次大病保险应补偿额。

  (三)报销流程。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即可在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结报。

  (四)报销材料。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申请大病保险时应提供以下大病保险补偿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涉农资金“一卡通”存折或银行卡;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加盖结算单位公章);

  4.费用清单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医疗机构费用发票复印件。

  参合患者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办理补偿;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的方便参合患者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六、其他管理要求

  (一)县卫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参合患者真正受益。

  (二)县合管中心要做好制度衔接,完善对商业保险公司的合同管理与考核管理,强化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控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与不合理增长,支持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大病患者开发和提供新的健康保险产品。

  (三)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大病保险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简化报销材料与报销流程,认真履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审核及结报,完善优化信息系统及相关支持条件,提供新农合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一站式”结报服务。

  (四)20xx年12月底之前,签订商业保险承办合同。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县20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六)本方案由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工作方案 篇2

  一年一度的水利秋冬修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迎来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对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资质等级、安全许可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培训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证上岗;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二)河道采砂作业。重点检查采砂是否有相关作业许可证照;采、运船只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保障物资是否到位;采、运、停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三、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雪武

  副组长:张智勇雷思军毛常春陈军李依芳

  马启悦吴建光

  组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

  四、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分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两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水利股牵头,防汛办、安监股、农电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配合。

  (二)河道采砂专项安全检查。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牵头,防汛办、安监股配合。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责任单位对所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局安监股。

  (二)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逐个销号。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经验教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安监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厉执法、提高效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人们关心的热点,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检查、整改、执法和“打非治违”行动及“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需停工、停业、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绝不能留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一定要在可控状态,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督办的结果必须经督查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问责。要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抓好“两个主题责任”的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末级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行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为目标,巩固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规范职评管理,充分发挥职评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条件:

  1、时间、地点:

  xx月xx日,校办公室,申报时间统一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时请申报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上交:

  (1)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初审表》打印稿和电子稿。

  (2)申报中、高级职称的职评材料。过期不候。

  2、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者: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任现职以来至少教过一届毕业班;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千字以上或者在市级专业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的论文,或有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市三等奖以上的课题。

  (2)申报中级者:任初级职称满四年;有获得市级及以上三等奖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参加教学比赛获市二等奖以上。

  (3)学历要求:高中教师本科毕业。

  (4)各项证件齐全:普通话证,(语文教师二甲以上,其他教师二乙以上)计算机高级证书,继续教育证。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技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普通话证(语文二级甲等其他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高级证、论文、各类获奖证书。

  (2)报名时请提供下列资料:

  ①《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初审表》的打印稿及电子稿各1份,(下载地址:xx网通知栏)电子稿请发送至xxxx;

  ②1个学期的手写教案或电子教案;(本人参加讨论的集体备课教案)

  ③1份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同一学期)

  ④1份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同一学期)

  ⑤近三年的业务学习笔记本。(最多二本)

  (3)学校评审通过后,请及时准备三千字以上述职报告。

  三、市级参评对象推荐办法:

  按公示无异议后的量化记分及评委记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产生市级参评对象。记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公示无异议后的量化记分占80%,评委记分占20%。

  四、工作要求:

  1、总要求:公平、公正、公开,按章办事。

  2、对评委的要求:对参评者负责;对学校负责。

  3、对参评者的要求:参评者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所提供材料务必按时一次性交齐;参评者要有全局观念、心态平和。

  五、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

  (4)纪检:xx。

  2、材料审核小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

  3、工作小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专干:xx

  成员:学校评委库成员。

  六、工作安排:

  1、xx月xx日,上午9:00市教育局召开各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会,布置职评工作。

  2、xx月xx日,下午3:00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校职评工作方案。

  3、xx月xx日,上午向各年级组、教研组印发《xx市一中20xx年职评工作方案》。下午4:30教师会传达市教育局职评工作通知及会议精神。

  4、xx月xx日下午3:30,组织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审核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教师职评材料,请相关评委按时参加,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请有课的老师通过年级调一节课)

  5、xx月xx日—xx月xx日,在学校公布栏内公示申报人员记分材料。

  6、xx月xx日下午2:30,组织参评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述职评议,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7、xx月xx日下午,在学校公布栏内公示申报人员述职评议结果。

  8、xx月xx日,向市教育局职改办报送述职评议参评者排序表。

  9、xx月xx日,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组织材料,填写表格,并于xx月xx日上午9:00前将材料上交办公室。

  10、xx月xx日上午9:30至xx下午,办公室审核、整理申报高、中、初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11、xx月xx日上午,向市教育局职改办报送申报高、中、初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请各位参评老师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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