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2-26 15:05: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工作方案4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督制度

  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

  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

  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五)普遍检查

  1、认真检查。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六)重点核查

  1、做好自查自纠。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七)专项巡查

  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责任主体:区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八)及时调查

  1、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四、实施步骤

  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时间为1年左右,从20xx年1月启动,20xx年6月见到实效,20xx年11月底前检查验收,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及换届后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创造条件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和基层信访、“三资”管理、基层审计等制度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景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筛选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推广经验。届时,区纪委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要把各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运用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查办贯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三)实践创新,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注重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矛盾调查化解机制等三项基础制度和机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要加大培植试点的工作力度,适时筛选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实现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倡并鼓励各基层组织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向全区全市总结推广。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各地工作报告。

  (四)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度,把基层党风政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区、乡镇、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理。二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涉农部门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1次涉农资金、村级财务、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情况。三要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工作落后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xx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的通知》(安脱指发[20xx]x号)要求,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8月起止10月,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聚焦计划脱贫的303个村15。72万人口,进一步明确任务,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脱贫各项政策,切实保障脱贫村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实现按期、高标准脱贫。同时,以脱贫攻坚统领教育发展全局,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会战内容

  根据省市教育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十项行动”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行动。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在9月底前,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对现有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xx年计划退出脱贫的303个村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二)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行动。8月份,重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贷尽贷”;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合理安排好“泛海助学行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中国人寿保险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其他部门、社会各届等开展的助学活动,扩大资助范围,加强资助力量,让更多贫困家庭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完成20xx年秋季学期学前、义教、普高资助预算资金拨付工作。在9月底前,按照省教育厅反馈的数据,积极争取县区扶贫部门支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就读情况,建立动态、精准管理机制。同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xx]121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贫困学生档案库;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的核查工作,及时拨付秋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预算。及时组织学前到高中阶段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别是303个脱贫村的贫困学生,一个不少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10月底前,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13年免费教育推进行动。积极做好13年免费教育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秋季学期开学前,要根据免费教育政策要求,及时将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拨付到各级各类学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学期间,要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对物价部门批准许可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各种违规收费。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13年免费教育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设备配置,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满足学生供餐需求,在实施营养餐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五)职业教育惠民富民行动。加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力度,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落实职业教育招生“双线责任制”,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在10月底以前完成全市中职招生7436人的目标任务。在中高考录取期间,及时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的培训、就业意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入学。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协调人社、扶贫等部门,及时开展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技能培训,在10月底以前,完成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

  (六)农村学校师资能力提升行动。在秋季开学前,做好20xx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用工作,通过特岗计划、事业单位招考完成1001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完成120余名免费师范生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确保新录用教师按时上岗。完成对20xx—20xx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考核工作,安排20xx—20xx学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三区”人才工作。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团队建设、送教下乡等项目提升县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和教师素养提升。采取送培到县、分层分类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暑期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在10月底前,完成10000名教师培训任务。

  (七)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力度,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充分利用假期,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争取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有更多的新建、改扩建校舍投入使用,力争在10月底,项目开工达到100%,完成投资比例达到85%以上。按照县区制定的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等教育脱贫各项工作,为创新试点镇村的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

  (八)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按照省教育厅 “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安排,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建立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关怀贫困学生的心智情感、学习生活,教育知恩感恩,激发成人成才,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九)教育扶贫典型培育行动。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扎实工作、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对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挖掘发现、指导培养和系统总结,成为带动教育脱贫攻坚的示范和引领。在10月底,基本培育、总结出比较成熟的典型案例,在有关媒体报道,向上级部门推荐,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十)争先创优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目标,做细、做实、做优教育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确保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县区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中位居第一方阵,为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打好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 “百日会战”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实行工作推进“事前列单、事中跟单、事后清单”机制,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百日会战”行动深入的开展,并于8月11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各学校的行动方案,从8月份开始对“百日会战”行动实行周报进度、月通报和会战总结评估制度,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办公室联席会议,汇总“百日会战”行动落实情况,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百日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三单”制的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夯实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时序安排、政策落实、力量调配、进度推进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好各自具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对象识别、资金发放、政策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加强巡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百日会战”行动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问题线索。二是跟踪督办,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整改落实,一包到底的督查和整改同责工作机制。三是纳入年终考核,把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开展、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主要的权重,用于年终教育脱贫工作专项考核。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照《20xx年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任务列单》(见附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于20xx年11月8日前,将“百日会战”行动总结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省语委、教育厅,市语委、教育局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字工作的精神(《xx省语言字工作委员会xx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教语〔20xx〕2号,见附1),《xx市语言字工作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黄教语〔20xx〕2号),见附2),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我区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语言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字、培养国民语言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学校语言字工作,是切实发挥语言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

  (二)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字应用能力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内容。提高学生的语言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做好语言字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学校语言字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社会辐射作用,将语言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和青壮年的语言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化自觉和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字与中华优秀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工作机构

  即日起成立“xx区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仙华(区教育局局长、区语委副主任);副组长:李明铭(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区语委办主任);成员:翟后乐(教研室副主任)、周越英(教研员)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语言字工作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查、通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明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翟后乐、周越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的实施工作。各校也要尽快成立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任副组长,安排人员负责本校(园)语言字达标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达标进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区所有学校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语言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0℅(含示范校,下同);20xx年12月底前完成60℅;20xx年6月底前完成70℅;20xx年12月底前完成80℅;20xx年6月底前完成90℅;20xx年12月底前完成100℅。市级以上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视为语言字达标学校;自20xx年始,未被授予“语言字达标学校”称号的学校不得申报市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略)

  五、措施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国家、省、市、区各级有关开展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学校广大师生,增强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字的意识,提高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字的能力,让师生充分认识到在所有学校开展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学校语言字“三纳入一渗透”的基本工作原则,自觉参与到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中,为维护国家通用语言字的尊严、提升国家软实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化作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二)要尽快成立机构制订方案。为确保此次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应及时成立或调整学校语言字工作领导机构,并尽快制订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语言字工作办公室主任应由分管校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应涵盖本校所有学科教师,每学科教师至少1名,办公室成员名单应张榜公布,同时以形式上报区语委办备案。各校语言字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或调整)(所有学校报送,纸质稿,自留一份存档)及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非语言字示范校均须报送,纸质稿,自留一份存档)请于20xx年9月0日前报送区语委办。

  (三)要增强达标创建工作计划性。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视为语言字达标学校,但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工作成果,指导未达标学校开展语言字规范化工作,更大范围地辐射社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经得起各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复查和省里开展的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专项抽查。从20xx年起,未开展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的学校不得申报市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目前我区共有省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所,正在申报创建的市级语言字规范化示范校2所,我区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校应及早对照《中小学(幼儿园)语言字工作指导标准》(见附1)和我区达标建设进度安排表提前作出计划和安排,确保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四)要按要求及时申报接受验收。市语委、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语言字达标建设的指导和督导验收工作,拟采用集中申报、集中验收的方式。申报时间为上半年的4月20日以前和下半年的10月20日以前。申报材料:《xx市语言字达标学校自评报告》《xx市语言字工作达标学校申报表》《xx市语言字达标学校自评表》等(申报表和自评表将由市语委、教育局适时发布,请各校届时到xx市教育网“语言字”栏目中下载)。

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各

  村干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田心寨村委会扶贫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

  2、帮困协调制度。

  3、工作例会制度。

  4、长效管理制度。

  (三)扶贫工作措施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村委会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支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本支部本人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田心寨村委会 20xx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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